历史上的宰相和丞相,是不是一码事历史上的宰相和丞相,是不是一码事

历史上的宰相和丞相,是不是一码事

  在中国古代, 有很多官职听起来都很类似,比如县令和知县、知府和知州、通判和判官等,现在的影视剧也经常出现,甚至乱用,但实际上这些听起来一样的官职实际上是不同的,甚至差之千里。今天秘闻君就跟大家分享下这类官职中最有分量的两个概念:宰相和丞相。

  事实上,丞相和宰相并不是并列关系,而是包含关系。

  丞相是古代辅佐君主的最高官职名。丞相制度,起源于春秋战国。公元前334年秦国秦惠王设置相邦,统率秦国百官,后自秦武王开始,设左丞相、右丞相,作为相邦的副手,此后相邦与丞相一直同时存在,历史上魏冉、吕不韦等都曾居相邦之职。

  而大一统朝代的丞相制度,从秦代秦始皇开始设置,丞相掌握行政权,统领百官,西汉时与太尉、御史大夫合称三公,往后的朝代时设时废,而且官职名称常变,如汉哀帝元寿二年(公元前1年)改丞相为大司徒,汉建安十三年(公元208年)曹操复设并任丞相,魏晋南北朝期间,除东晋初年、北朝在较短时间内设置丞相外,其他时间也基本不置丞相。唐代也只是在唐玄宗也只在开元元年(713年)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宋代只是在南宋乾道8年(1172年)亦改尚书左右仆射为左右丞相。明初太祖朱元璋沿置,但他认为皇权被相权严重威胁,遂在明洪武十三年杀掉了中书省丞相胡惟庸,废掉了延续一千五百多年的丞相制度。

  而宰相是对皇帝之下的最高行政长官的通称或俗称,并非具体的官名(只有辽代以其为正式官名)。那些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相权的官职都被泛称为宰相,比如汉代的三公(丞相、大司马、御史大夫,后期为太尉、司徒、司空)、唐朝的三省长官、宋代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元代的中书省丞相等。

  丞相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宰相不是,宰相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群人。

  如唐代在三省六部体制下,一定程度削弱了皇权,决策不再是单纯的皇帝个人行为,而是设立了一个智囊团——群相制度,让皇帝的最后决定权包含在政务运行的程式中。

  唐继承并发展了隋的三省六部制,取代了三公九卿制,以三省长官为宰相,即尚书省的尚书令、尚书左右仆射,中书省的中书令、中书监,门下省的侍中,同一时期宰相人数最多可达十余人。

 

  因为唐太宗李世民在为秦王时曾经担任尚书令,所以唐朝此后不再任命尚书令。唐高宗后,除了三省长官后,加官“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者,可以一起参议朝政、参知政事,也都是宰相。唐代群相制发展经过了五个阶段,即:三省长官均为宰相;只有侍中、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才是宰相;非侍中、中书令而为相者,需加“同平章事”方为宰相;中唐以后“使相”出现;唐朝后期又出现了“内相”。

  为何内阁首辅和军机大臣不属于宰相

  从历史上看,宰相必须拥有仪政权和拥有监督百官执行权的权力,从这两点看,明朝的内阁首辅大臣和清朝的军机处军机大臣都算不得是宰相。

  明朝内阁议政权最主要的表现是票拟:皇帝直接通过司礼监文书房下章奏于内阁,内阁根据圣谕拟票,再通过司礼监批红后下发执行,在下发前还要经过六科给事中的审核。也就是说,内阁首辅的权力受到司礼监和六科给事中的限制。

  清代初、中期最高的权力中枢是内阁,但除了内阁外,还有议政王大臣会议、康熙时期的南书房,它们都大大削弱了内阁和内阁首席大学士的权力。到了雍正时代又建立了军机处,从此内阁的权力进一步受到限制,以至于后来慢慢淡出了权力中枢。但军机大臣只是秉承皇帝的旨意办事,并没有监督百官的权力。最多也就是有点议政权,但也就是提提意见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