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于英国法律,导致了日后美国法律废除对未成年的死刑: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来源于英国法律,导致了日后美国法律废除对未成年的死刑: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

来源于英国法律,导致了日后美国法律废除对未成年的死刑: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

  美国宪法第八修正案是权利法案的一部分,它来源于英国法律,导致了日后美国法律废除对未成年的死刑。

  内容

  Excessive bail shall not be required, nor excessive fines imposed, nor cruel and unusual punishments inflicted.

  译文:不得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不得施加残酷并且非常的惩罚。

  第八条修正案禁止征收过多的保释金和罚款,不过没有明确定义“过多”的程度。

  这条修正案在诉讼中引用最频繁的条款是最后一项,禁止施加残酷和非常的惩罚。这一条款也是1970年代前唯一一个上诉到最高法院的案件中偶而会涉及的条款,具体情况通常与死刑有关。在1972年的弗曼诉佐治亚州案中,部分大法官认为死刑本身就违反了这条修正案,认为这一条款可以反映出公众对于可以接受的惩罚标准随着公众舆论的变化而不断发生变化;另外一些大法官认为死刑审讯中的某些做法存在不可接受的武断情况。因此法院判决中的多数意见认为死刑是违宪的,美国也因此持续数年没有执行过死刑。

  到了1976年的格雷格诉佐治亚州案中,最高法院的立场有了改变,裁决中认为只要陪审团是根据具体的量刑指引而做出判决,那么死刑就是合宪的。此外,最高法院还在1976年的埃斯特尔诉甘布尔案裁决中认为,一些监狱中存在的恶劣情况也属于“残酷和非常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