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惇章惇

章惇

章惇字子厚(1035—1105)福建浦城人。《宋史·章惇传》说:“惇豪俊、博学善文”。“熙宁初,王安石秉政,悦其才,用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加集贤校理,中书检正。”旋又命为湖南北察防使,以武功“擢知制诰,直学院士判军器监。”又以勘乱有功,得到宋神宗赏识,熙宁七年(1074年)五月命为三司使(计相),同年十月建议建立变法的重要机构——三司会计司。此间他极力赞助王安石变法,成为变法派的中坚分子。熙宁八年(1075年)王吕交讧,吕惠卿贬谪,邓绾论“三司使章惇协济惠卿之奸,出知湖州”。
  元丰三年(1080年)神宗起用章惇为参知政事。是时王安石意志消沉,退居金陵。而熙宁新政在元丰间基本上能够得以延续,同章惇、蔡确(元丰五年任相)等变法派领袖坚持变法立场是分不开的。
  随着政局的动荡,章惇一生几起几落,《宋史》竟把他列入“奸臣传”,给他定的主要“罪状”是,尽复熙丰旧法,黜逐元祐朝臣;肆开边隙,诋诬宣仁后。
  个性豪俊,博学善文。中进士之后,初任县官,以欧阳修推荐,入朝试馆职,被劾,复出任县官。
  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秉政,赏识章惇之才,用为编修三司条例官,协助推行新法。荆湖溪峒诸蛮为患,熙宁五年(1072),章惇受命察访荆湖北路,经制蛮事三年有馀,开拓境土数百里。其后历任朝廷及州郡官。
  宋哲宗即位,迁章惇知枢密院事。其时宣仁太后临朝,用司马光、吕公著主政,尽罢新法,章惇力争,因而被黜出外郡。元祐八年(1093),宋哲宗亲政,以绍述熙宁、元丰为志,明年改元为绍圣,起用章惇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章惇既为相,复行新法,对元祐诸臣大肆报复,生者流窜,死者追贬夺谥,并企图追废宣仁太后,因宋哲宗感悟其非而止。章惇虽对付旧党手段过激,事同弄权,但能不以官爵私其亲人。
  宋徽宗立,迁章惇特进,封申国公,然以章惇尝反对其嗣立,遂生嫌隙,改用韩忠彦、曾布为相,调和新旧两党。章惇则以罪贬逐于外,至崇宁四年卒。
  章惇为人阴险狡诈 ,整治政敌毫不手软甚至提出掘开司马光的坟墓,暴骨鞭尸;后来又因与苏轼政见不合,对苏轼也大下辣手把苏轼贬到偏远的惠州。苏轼在惠州以苦为乐写诗道:为报诗人春睡足,道人轻打五更钟。诗传到京城,章惇睡不着觉了,他妒忌苏轼在逆境中也能这么逍遥就把他贬到更偏远的海南,在宋朝,贬到海南是仅比满门抄斩罪轻一级的处罚。由此可见章惇之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