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纲李纲

李纲

李纲(1083~1140)北宋末、南宋初抗金名臣。字伯纪。福建邵武人。政和二年(1112)进士及第。五年,任监察御史兼权殿中侍御史,不久即因议论朝政过失,被罢去谏官职事。宣和元年(1119),上疏要求朝廷注意内忧外患问题,被宋徽宗赵佶认为议论不合时宜,谪监南剑州沙县税务。
  宣和七年七月,李纲被召回朝,任太常少卿。其年冬,金兵两路攻宋,完颜宗望(斡离不)所率东路军直逼宋都开封。
  在宋廷一派慌乱情况下,李纲向宋徽宗提出了传位给太子赵桓,以号召军民抗金的建议。赵桓(宋钦宗)即位后,升李纲为尚书右丞,就任亲征行营使,负责开封的防御。他率领开封军民及时完成防御部署,亲自登城督战,击退金兵。金帅完颜宗望见开封难以强攻,转而施行诱降之计,宋廷弥漫了屈辱投降的气氛。李纲因坚决反对向金割地求和,被宋钦宗罢官。由于开封军民愤怒示威,迫使宋钦宗收回成命,李纲才又被起用。完颜宗望因无力攻破开封,在宋廷答应割让河北三镇之后,遂于靖康元年(1126)二月撤兵。开封守卫战在李纲组织下获得胜利。
  金兵撤离之后,李纲即遭到宋廷投降派的排斥和诬陷。靖康元年五月,宋廷强令李纲出任河东、河北宣抚使,驱赶他出朝。李纲就任后,宋廷又事事加以限制,使宣抚使徒具空名,无节制军队之权。李纲被迫于九月辞职,旋又被加上“专主战议,丧师费财”的罪名,先责建昌军(今江西南城)安置,再谪夔州(今四川奉节白帝城)。
  李纲被贬不久,金兵再次两路南下围攻开封。宋钦宗在被俘前夕又想起用李纲,任命他为资政殿大学士、领开封府事,但已无济于事。当李纲在长沙得知此命时,北宋已经灭亡。
  康王赵构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另建朝廷。为利用李纲的声望,起用他为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右相)。其时,李纲正在赴开封途中,接到任命,便赶到南京,竭尽思虑,为高宗筹划重整朝纲,组织抗金,并同高宗周围的汪伯彦、黄潜善等投降派展开尖锐斗争。他反对投降,主张“一切罢和议”,严惩张邦昌及其他为金兵效劳的宋朝官员,以励上节。为加强抗金斗争的力量,他推荐坚决抗战的老臣宗泽出任东京留守,去开封整修防御设施;又力主设置河北招抚司和河东经制司,支持两河军民的抗金斗争,并推荐张所和傅亮分别任河北招抚使、河东经制副使。他还针对北宋以来军政腐败,赏罚不明等情况,颁布了新军制二十一条,着手整顿军政,并建议在沿江、沿淮、沿河建置帅府,实行纵深防御。
  李纲整顿军政的设施,有助于宋朝廷支撑局面,尚能为宋高宗所接受。然而,他主张坚决抗金及反对投降活动,却为宋高宗及汪伯彦、黄潜善所不容。因此,他们又设法驱逐李纲。首先,调李纲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左相),另委黄潜善接任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牵制李纲。接着,又罢免张所、傅亮,撤销河北招抚司及河东经制司,蓄意破坏李纲的抗金部署,迫使李纲辞职。李纲任宰相仅七十五天,就被驱逐出朝,不久贬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武昌),继又流放到海南岛的万安军(今广东儋县东南)。直到建炎三年(1129)底才获自由。
  建炎四年,李纲回到邵武居住。此后,于绍兴二年(1132)二月至绍兴三年,任荆湖广南路宣抚使,兼知潭州(后改湖南安抚使),又于绍兴五年十月至七年十一月任江南西路安抚制置大使,兼知洪州。虽然被排斥在外,但一直关心国事,一再上疏陈述政见,继续反对屈辱投降,支持岳飞抗金斗争。绍兴十年正月卒。
  李纲一生著述甚多,其遗文由其诸子编成《梁谿全集》一百八十卷,刊行于世。其中《靖康传信录》、《建炎进退志》、《建炎时政记》等,系李纲在北宋末、南宋初置身朝廷时的亲身经历和亲见亲闻的记录,是研究这段历史的宝贵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