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膑兵法之杀士孙膑兵法之杀士

孙膑兵法之杀士

  杀士·第十二

  作者: 孙膑

  出自————《 孙膑兵法 》《中卷》

  出自————《 中国古代历代兵书 》

  原文:

   孙子曰: 明爵禄而……

  ***

  ……杀士则士……

  ……知之。知士可信,毋令人离之。必胜乃战,毋令人知之。当战毋忘旁毋……

  ……必审而行之,士死……

  译文:

   孙膑说: 要事先明确颁示赏赐官职的等级和财物的数量..要善于了解人。了解人才能信任人,不要让人因不得信任而离去。有必胜的把握才可出战,但不可让敌人事先得知….付诸行动必须慎重。

  孙膑兵法之杀士读后感

  这里所谓[杀士],到底是什么意思?注解1已指出起码有三种解释。但是,哪一种才符合孙膑的原意呢?

  这就涉及到一个如何读书的问题。书有两种读法,一是为了做学术,力图把作者的原意搞清楚,一是为了求知识,力图从中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启示。前一种读法被劫,重新的发现;后一种读法重主动,重新的创造,但根本的目的,都是为了今用,古人的书,并不完全都对,弄清它的原意,不是为了完全照它所说的办,而是为了从今天的角度肯定它正确的东西,抗判它错误的东西,给它一个恰当的评价。

  其实,正如《周易》上所说:[言不尽意]。古人有些话,他的本意是什么,就是能起古人于地下,恐怕他也忘了,他也要根据今天现实的需要来进行新解。西方阐释学派提倡[误读],认为[误读即新解]。按我们中国的说法,就是为了今用,不妨[郢书燕说]。[郢书燕说]这个典故大家都知道,出于《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说是楚国郢都有人晚上让秘书给燕园的宰相写信,灯不亮,便叫家人:[高举蜡烛!]秘书便误写[举烛]二字。[举烛]当然不是那人叫写在信里的意思。但是燕国的宰相得了这两个字,很高兴,以为[举主便是尚明,尚明便是举贤而任之]他把这个理解告诉燕国的国王,国王也很高兴,于是照办,贤明的人都得到举用,国家因此大治。以一个[误读]获得国家的大治,怎么说也是值得的,无可非议。韩非在这个故事的结尾曾写道:[治则治矣,非书意也。今世学者多似此类。]韩非的话有批评的意思,但他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治学的一种普遍现象。我们许多研究中国古代文化的人,报推崇春秋战国的文化学术,可不要忘了当时学者大都重[误读]的风气!

  [好诗不用凭君解,滋味如何自知。]这就是说,‘杀士]有三种解释,你取哪一种,或者哪一种都不取,而自作创造性新解,都无不可。不过,从原简各不相连的字里行间透露出的信息看,似乎没有[精减]、[牺牲]之类味道,却充满了严刑重赏的气氛。

  严刑的辅助手段是重赏,最高手段是杀罚。治军哪有不讲杀法的?当初 孙武 为吴王

  阖间演兵,用宫中美女一百八十人作示范,任命吴王宠爱的两个妃子为队长。开始这些女子总是嘻嘻哈哈,很不严肃,不能按指挥统一行动,孙武便立下军令,仍然操练不好,就杀了两个队长。这一下大家就乖乖地听话了,跟着孙武的号令,向左向右,向前向后,立正稍息,跪下卧倒,都合符规定,很快统出一支整齐的队伍。孙武这时对吴王说:[任凭大王想怎样用它,即使赴汤蹈火也可以。]后来吴王任用孙武为将,果然使吴国的军队迅速强大起来,西面击败楚国,北面威震齐、晋。

与本文相关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