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和苏联在1926年9月28日签署的互不侵犯条约:苏联-立陶宛互不侵犯条约立陶宛和苏联在1926年9月28日签署的互不侵犯条约:苏联-立陶宛互不侵犯条约

立陶宛和苏联在1926年9月28日签署的互不侵犯条约:苏联-立陶宛互不侵犯条约

  《苏联-立陶宛互不侵犯条约》(立陶宛语:Lietuvos–SSRS nepuolimo sutartis)是立陶宛和苏联在1926年9月28日签署的互不侵犯条约。该条约重新确认了1920年《苏俄-立陶宛和平条约》的所有基本条款。也是在1926年的这份互不侵犯条约中,苏联继续承认立陶宛拥有维尔纽斯和维尔纽斯地区的主权,尽管这些地区自1920年热利戈夫斯基兵变起,便一直处于 波兰 统治之下。它还承认立陶宛在克莱佩达地区的利益。作为交换,立陶宛同意不加入任何针对苏联、反对苏联的联盟组织。这意味着,立陶宛将在国际上遭受孤立,苏联当时并非国际联盟成员国。1926年11月9日,两国在当时 立陶宛 的首都考纳斯交换批准书,该条约自即日起生效,并于1927年3月4日登录于国际联盟的条约丛书中。

  这份条约是由立陶宛人发起倡议,他们在《罗加诺公约》后持续寻求新的外交政策方向。条约协商自1925年12月25日开始,苏联外交事务人民委员格奥尔基·契切林在前往莫斯科的旅途中停留于考纳斯。谈判过程十分艰难,其他波罗的海国家, 爱沙尼亚 、 拉脱维亚 对这份条约内容都不赞成,因为这将阻碍《波罗的海公约》的议定。 波兰 声称《苏联-立陶宛互不侵犯条约》违反《里加和约》,而 德国 则对该条约增加 立陶宛 对克莱佩达地区的主权要求感到忧虑。

  这份条约也在立陶宛国内引发争议。1926年11月5日,第三届立陶宛国会批准这份条约,引发学生示威抗议国家趋向“布尔什维克化”,其中一次示威活动被警方武力驱散,这被视为1926年立陶宛政变发生的导火线之一。然而,立陶宛外交官则认为,在当时的欧洲政治环境中,这份条约让立陶宛可继续坚持维尔纽斯地区的主权争议。《苏联-立陶宛互不侵犯条约》规定条约将在5年内到期,但在1931年5月6日,它又被延长了5年;1934年4月4日,再被进一步延长到1944年12月31日。1933年7月5日,两国又再签了一份单独的条约来界定何谓“侵略”。1940年6月15日,随着苏联出兵占领 立陶宛 ,这份条约也被打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