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3月17日由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荷兰以及英国对是前一年英法间防御协定敦克尔克条约的延伸:1948年3月17日由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荷兰以及英国对是前一年英法间防御协定敦克尔克条约的延伸:

1948年3月17日由比利时、法国、卢森堡、荷兰以及英国对是前一年英法间防御协定敦克尔克条约的延伸:

  布鲁塞尔条约签署于1948年3月17日,签署国包括 比利时 、 法国 、 卢森堡 、 荷兰 以及 英国 ,是前一年英法间防御协定敦克尔克条约的延伸。该条约则主要着眼于抵御 德国 可能的再行武装行动。

  作为战后欧洲安全合作上的一项努力,在欧洲共同防御的考量上,布鲁塞尔协定也堪称促成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先驱。不过两者在抵御的对象上考量不同:本条约纯粹主在抵御德国,然而隔年的北大西洋公约则因东西分裂情势无可避免、苏联取代重生的 德国 成为最大安全威胁来源,西欧的共同安全势需外延至整个大西洋(即包含北美)。

  本条约是由以下各国全权代表所签订的:

   比利时 摄政王储博杜安

   法国 总统樊尚·奥里奥尔

   卢森堡 女大公夏洛特

   荷兰 女王威廉明娜

   英国 国王乔治六世

   比利时 首相保罗-昂瑞·斯巴克

   法国 外交部代表若尔日·比多尔

   卢森堡 外交部代表约瑟夫·伯克

   比利时 财政大臣加斯东·艾斯肯斯

   荷兰 外交大臣卡雷尔·范·布策雷尔·范·欧斯特豪特

   英国 外交及国协事务大臣欧内斯特·贝文

   法国 驻 比利时 特命全权大使让·德·奥特克洛克

   卢森堡 驻 比利时 特命全权公使罗贝尔特·阿尔斯

   荷兰 驻 比利时 特命全权大使比内尔特·范·哈林克斯玛·涂·斯楼滕

   英国 驻 比利时 特命全权大使乔治·威廉·伦德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