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解决 德国 问题条约由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西德)、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东德)和二次大战后的占领国: 美国 、苏联、 英国 、 法国 四国于1990年9月12日在莫斯科所签署。
1945年8月2日,波兹坦会议结束时签署了波茨坦协定。条款中规定,同盟国将占领和管理德国,并划定临时性的德波边界为奥德河-尼斯河线。根据波兹坦协定1.3.1款之规定:该协定将是临时性的,当一个足够能达成此目的的 德国 政府建立后,一个对德和约将最终取代该协定。
1949年美、英、法 三国 所管理的德国领土合并建国,首都波昂,是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又称西德。德国苏占区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人称东德,首都为东柏林。“德国问题”随后变成了冷战的标志之一,直到1980年代后期,在建立一个统一的德国政府以便于签署条约最终解决 德国 问题上的努力取得了一些小的进展。
随着柏林墙的倒塌,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人民希望建立一个统一、民主的、拥有完全主权的德国的愿望变得明朗。德国人愿意接受波茨坦协定,这使得有关各方经谈判达成一个最终解决方案变得可能。1990年9月12日,最终解决 德国 问题条约在莫斯科签署,为同年10月3日的两德统一铺平了道路。
最终解决 德国 问题条约规定, 美国 、苏联、 英国 、 法国 四国放弃在德国原先拥有的特权(含柏林);到1991年3月15日,统一的德国将拥有完全主权;苏军在1994年底撤出德国;德国同意限制军队数量不超过370,000人,其中陆军和空军不超过345,000人;德国也承诺不拥有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尤其是《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仍然适用于统一后的 德国 ;任何其他国家也不得将核武器和运载工具驻扎或部署在前东德;东德将成为一个无核区域。
条约的另一重要部分是德国确认和 波兰 的国际边界,以及1945年战败后所被割让的领土。以防止德国在未来对于奥德河-尼斯河线以东领土的任何主张。 德国 也同意签署一个与 波兰 的单独条约以确认他们之间的现有边界。德波边界条约于1990年11月14日签署。
虽然西德和东德分别作为两个实体签署了德波边界条约,但其批准则按条约规定由统一后的 德国 完成。
在纳粹德国战败的时候,盟军与苏联分别占有西德及东德,并对战后东西德军的规模做出了限制。当 德国 投降的时候,同盟国对德、义、日实施了“轴心国条款”,规定德意日 三国 禁止持有核生化武器、巡洋舰、航空母舰、核子动力潜舰、战略轰炸机、弹道导弹、巡航导弹等攻击性武器。虽然 意大利 最终在欧美盟国的允许下解除了建造轻型航母的禁令,但 德国 的基本国策本身属于防卫型的建军策略,故依法未发展“轴心国条款”中被限制开发与持有的武器。
在冷战时期,东、西德由于位于冷战的最前线,故前苏联与 美国 分别在东西德部署重兵,包含了弹道导弹、巡航导弹与长程轰炸机,同时敌对双方皆将东西德纳入自己的“核保护伞”底下。
两德统一之后,由于向来贯彻防卫型的建军策略,加上此条约的规范,故德国海军只有柴电动力的潜艇;另外 德国 方面由于受到此一条约的规范,不得主动对其他国家优先提出宣战权,而德军的军事力量在北约中仅作支援美、英、法等先制攻击方的支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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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由西德、东德和美国、苏联、英国、法国四国于1990年9月12日在莫斯科所签署的《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阅读 (137)
2 为1990年10月3日的两德统一的条约--《最终解决德国问题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