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8年7月1日中英在北京签订《订租威海卫专条》1898年7月1日中英在北京签订《订租威海卫专条》

1898年7月1日中英在北京签订《订租威海卫专条》

  《订租威海卫专条》是 英国 政府于1898年强迫清政府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文本原存于中华 民国 外交部,现寄存于台北外双溪国立故宫博物院恒温恒湿的库房保存。

  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上半年, 俄罗斯 帝国强租旅顺和大连以后, 英国 借口抵制俄国,向清政府提出须以同样条件租借山东的威海卫。 清朝 国贫军弱,只好采用“以夷制夷”的下策,于1898年7月1日,清政府代表庆亲王奕劻、刑部尚书廖寿恒与 英国 驻华公使欧格纳在北京签订此约。主要内容是:

  将威海卫及附近水面和全湾沿岸10英里以内的地方租给 英国 ,租期与俄国租借旅大期限相同,为25年;

  租借地内归英国管辖, 英国 可在此驻兵设防;

   中国 兵船无论战时、平时,均可在威海卫停泊。

  条约的签订,使 英国 轻而易举地得到了一个 中国 北方的重要军事基地,加上俄国强租旅大,使渤海湾的控制权完全落入帝国主义国家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