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基本关系条约是汪精卫国民政府与大日本帝国于1940年11月30日在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日基本关系条约是汪精卫国民政府与大日本帝国于1940年11月30日在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中日基本关系条约是汪精卫国民政府与大日本帝国于1940年11月30日在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关于中华 民国 日本国间基本关系条约,简称中日基本关系条约或中日基本条约(日语:日華基本条約〔日華基本條約〕),是汪精卫国民政府与大 日本 帝国于1940年在南京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中日基本条约》的宣传单

  根据这项条约, 日本 第二次近卫内阁正式承认汪精卫南京国民政府为 中国 中央政府。双方声称,将根据东亚新秩序建立互惠关系,并强调永久善邻友好(第1条)、共同防共(第3条)、共同资源开发和经济提携(第6条)等原则。《中日通商航海条约》等中方多年来要求废除的不平等条约也被正式废除。

  但与此同时,日本军队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借口,被允许驻扎在蒙疆及华北地区(第3条、第4条),并且条约《附加议定书》允许日本军队在 中国 领土内发动战争(《附加议定书》第1条)。实际上,该条约使汪精卫政权正式成为 日本 的傀儡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