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日基本条约》,是1965年6月22日,大韩 民国 与日本国在 日本 东京签订的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条约。该条约的签订使韩日关系实现正常化。
大韩 民国 历史博物馆藏《韩日基本条约》副本。
《条约》有英文、日文和韩文三个版本,都具有法律效用。如果日、韩版的内容有歧义,英文版内容将代替日、韩版的内容。
根据《条约》,韩日两国互设大使馆正式建立外交关系。1910年8月22日以前由大日本帝国和大韩帝国签订的所有条约无效。日本向韩国提供5亿美元的政府贷款,其中3亿美元为无偿的现金赠与,2亿美元为有偿的长期贷款。2005年1月, 韩国政府解密外交文件披露, 1965年日本政府曾向韩国政府提议由日本政府直接向每个受害人支付款项, 但被韩国政府拒绝, 韩国要求由 日本 支付一笔过款项后再后韩国政府分发, 韩国 政府从 日本 收到合计8亿美元款项后将其私吞并没有交与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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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日基本条约》是1965年6月22日大韩民国与日本国在日本东京签订的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