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氏族部落为基本单位在沙漠旷野过游牧生活的阿拉伯人:贝都因人以氏族部落为基本单位在沙漠旷野过游牧生活的阿拉伯人:贝都因人

以氏族部落为基本单位在沙漠旷野过游牧生活的阿拉伯人:贝都因人

  贝都因人(英语:Bedouin)是以氏族部落为基本单位在沙漠旷野过游牧生活的阿拉伯人,“贝都因”在阿拉伯语意指“居住在沙漠的人”。他们在中古初期占半岛居民的绝大多数,处在水源、牧场公有的原始公社制阶段。逐水草而居是他们大多数人的最基本的生活方式,住的是可以随时迁移的帐篷。养驼、养羊、狩猎、劫掠是他们的共同爱好,也是他们的主要职业。在伊斯兰教产生前夕的这一关键时期,阿拉伯半岛中部和北部的主要社会特征就是贝都因人的游牧生活。

 

传统的贝都因人

  骆驼对贝都因人至为重要,故贝度因人又喜欢自称驼民。“没有骆驼,就不能设想沙漠可以居住的地方。游牧人的营养、运输、贸易无一不依靠骆驼。新娘的彩礼、凶手的赎罪金、赌博者的赌注、酋长的财富都是以骆驼为计算单位。驼乳可解渴,驼肉可以充饥,驼皮可以做衣服,驼毛可以做帐篷,驼粪可以做燃料,驼尿可以当生发油。”坚忍不拔、吃苦耐劳、热情好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是贝都因人的个性特征。

  为享受最大限度的自由,他们宁愿过艰苦的游牧生活,也不肯过定居的城市生活。他们不承认部落传统以外的任何法律,除了本部落的酋长外,不服从任何政权,不承认任何政治制度,没有纪律秩序和权威的概念,也没有定居社会所具有的政治组织。他们遵循前人的习惯,受部落惯例的节制只要公意认可的事情就是合法的。他们所处的社会被称为“没有政府的社会”有血缘关系的氏族是其社会基础。凭着血缘关系,他们把家庭结合成氏族;把氏族结合成部落。为了加强势力的需要,又把部落联合起来成为部落联盟。在贝都因社会里,女子负责砍柴、打水、挤奶等家庭劳动,地位低下活埋女婴的现象比较普遍。在婚姻方面,唯重血缘关系,近亲繁殖,相沿成习。

  贝都因人酷爱放荡不羁的生活,豪侠行为是游牧部落衡量每个人道德的最高标准。阿拉伯语“姆鲁族”一词的意思极勇敢、好义、为氏族利益勇于冲锋陷阵,不惜牺牲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