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日本分别与美国、荷兰、俄国、英国、法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总称:安政条约1858年日本分别与美国、荷兰、俄国、英国、法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总称:安政条约

1858年日本分别与美国、荷兰、俄国、英国、法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总称:安政条约

  安政条约(日语:安政五カ国条約)是1858年(安政五年)日本分别与美国、 荷兰 、俄国、 英国 、 法国 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总称。又称五国通商条约。1854年签订《日美亲善条约》后,西方国家进一步扩大对日本的侵略。1856年8月,美国派遣 T.哈里斯抵 日本 下田 ,逼迫江户幕府同意开设由他担任总领事的 美国 驻日总领事馆。1857年10月,幕府又被迫同意哈里斯前往江户晋见将军。哈里斯用武力恫吓迫使日本于1858年7月29日签订了《日本国美利坚合众国修好通商条约》和贸易章程 。同年8~10月 日本 又先后与荷、俄、英、法签订了内容类似的条约和章程 。这5个条约均签订于安政五年,故称安政条约。 安政条约的要点包括:

  除已开放的下田、箱馆(今函馆)两港外 ,增开神奈川(今横滨)、长崎 、新潟 、兵库(今神户)4港及江户、大坂两市(神奈川开港6个月后,关闭下田港)。

  相互在首都派驻外交代表,在开放港口派驻领事。

  外国人可以和 日本 人在上述地区不受限制地自由贸易。

  内外货币同种等量交换。

  外国人有在开放港口城市设租界一类居留地的特权。

  外国人享有领事裁判权。

  缔约的外国享有片面的最惠国待遇。

  实行议定关税税率,完全剥夺了 日本 关税自主权。

  条约使 日本 的民族主权受到严重损害,半殖民地化危机加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