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仲淹的故事范仲淹的故事

范仲淹的故事

范仲淹进入仕途后,奋不顾身,敢说敢为。由于他敢于上书言别人之不敢言,不免开罪于皇帝或皇太后。 他一生四进四退。

前三次被贬,每次出京,都有同僚、亲友、宾客相送。相送的人们对于范仲淹的被贬,不仅仅是同情,更多的是赞扬,认为他的被贬是一种光荣, 而且是一次比一次光荣,以至于第三次被贬时,范仲淹与同僚、亲友、宾客们作别时自嘲道:我范仲淹前后三次被贬三次光荣了,以后再遇到这种事情,只希望诸位能给我找个好一点的牢房了。

宋仁宗天 圣七年(1029),范仲淹时30岁,任秘阁校理。这个官不过是在皇帝藏书阁中负责整理和校勘的一个小官,还没有资格给皇帝上书言事。这时,宋仁宗是个还 不到20岁的年轻人,朝中大权,全在章献刘太后的手中。满朝文武,无不唯章献刘太后马首是瞻。

这年,刘太后拟以冬至时临朝,要皇帝率百官上贺。对于刘太后的这一决定,从皇帝到百官,无不认可,但范仲淹却上书表达了不同意见。

他说:当皇帝的有事俸老辈人的责任,但没有来当臣下的道理;有坐北朝南的尊位,没有北向为臣的礼仪。若请皇帝在宫内侍俸母亲行家礼,这是应该的;如今要让皇帝和百官同列来朝拜太后,这样做将会损害为君之道,削减了皇帝天下之主的尊严,给 后世留下不好的先例。不仅如此,他更进一步要求章献刘太后归政于皇帝。

这一来,自然让大权在握的刘太后极其不满,于是将他贬到河中府(今山西永济市)当了 一名通判。通判这个官职为宋太祖首设,是“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的省称,相当于知州的副手,但享有直接向皇帝上书的权力,为皇帝直接委派。

范仲淹因开罪皇太后而出任河中通判,故属于被贬之列。 这一次,同僚们在都城门口饯行时,就交口赞扬他这次被贬是“此行极光”。

明道二年(1033),章献刘太后去世,范仲淹得以被召回朝,当了个右司谏。右司谏是言官,隶属于中书省。范仲淹有了右司谏这个言官的身份,也就更方便 向皇帝表达意见了。刘太后过世后,很多言官都抱怨太后听政时的过失,而遭受过太后贬逐的范仲淹,此时却表现出了顾全大局的超人大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