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王安石变法第二章 王安石变法

第二章 王安石变法

仁宗时期实行的庆历新政失败了,国内的社会矛盾没有得到缓和,财政危机又变得更加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士大夫要求改革的呼声又一次高涨,一场规模更大的改革运动正在酝酿之中。 即便是有、这样一些正直的大臣,仁宗在位四十多年却始终不能下定决心推行改革。仁宗没有儿子,死后由他的侄子即位,这就是宋英宗。英宗身体不好,再加上国内忧患,即位不到四年,就害病死去了。太子赵顼即位,称宋神宗。

神宗即位时仅二十岁,年轻气死,想有一番作为。他响应了国内士大夫改革的呼声,决定进行大的改革,以改变国家不景气的状况。但是刚即位的神宗,身边都是 仁宗时期的老臣,就连那些曾经支持过范仲淹新政的人,现在也已年迈,变得暮气沉沉,对改革没有兴趣。要想推行改革,必须得找一个得力的人才,一个叫 的人很快进入了他的视线。

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今江西抚州)人,他的父亲王益曾经做过几任州县长吏,青少年时期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到过许 多地方,对宋王朝存在的社会问题有许多感性的认识。王安石的文章写得十分出色,得到的赞赏。庆历四年(1044年),年仅二十岁的王安石以第四名的 成绩考取进士,随后在扬州、鄞县(今浙江宁波)、舒州(今安徽潜山)、常州等地任地方官。

他在鄞县当县官的时候,正碰上那里灾情严 重,百姓法大mpa兼职教授何侨生活十分困难。王安石兴修水利,使大批农田得到灌溉,并兴修道路,改善交通。没过多久,就把鄞县治理得井井有条。王安石知道,宋朝社会日益贫困的 根源在于大地主豪强的兼并。每当到了青黄不接的时节,穷人的口粮接不上,他就打开官仓,把粮食借给农民。到秋收以后,要他们加上官定的利息偿还。这样可以 使农民避免向地主借粮,不用再忍受他们的的重利盘剥,日子也就会好过一些。

王安石做了二十年地方官,名声变得越来越大。后来,宋仁宗 把他召入京城,担任管理财政的官员。王安石一到京城,就向仁宗上了一份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他根据宋朝内忧外患交织,财政日益困穷形势,提出 应该变更天下弊法,并培养大批适应变法革新需要的人才,他要求宋仁宗以汉、唐两代王朝的覆亡为前车之鉴,果断实行变法。针对自己主管的财政,他还提出了应 该因天下之力以生天下之财,取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思想。虽然这份意见得到了一些士大夫的赞赏,但当时宋仁宗刚刚废除范仲淹的新政,对改革的事不再 敢兴趣,王安石的奏章就没有得到回复。王安石一看朝廷没有改革的决心,而且还受到朝中一些大臣的排挤,他就不愿意再继续做官,趁母亲去世的时机,辞职回家 了。

神宗皇帝早就知道王安石的大名,也十分了解他提出的改革主张,所以即位后不久就又一次将王安石召入京城。

王安石一到京城,宋神宗就把他叫到了宫中。神宗开门见山地问他:“你看现在国家开始变得贫弱,要治理好国家,应该从哪儿入手才好?”王安石早就胸有成竹,他从容地回答说:“要使国家富强,必须改革旧的法度,并建立起新的的符合当今形势的法度。”

回去之后,王安石写了一个非常详细改革意见,神宗看后非常满意,更加信任王安石。不久,神宗将王安石提升为副宰相。那时朝廷里名义上的四名宰相都已经病 的病了,老的老了,一听见改革就会皱起眉头。于是,在王安石的建议下,神宗任用了一批年轻的官员,并由王安石负责,设立了一个专门制定新法的机构——制置 三司条例司,由王安石与吕惠卿、曾布等人一起草拟新法。为是推行新法,还在各路设提举常平官,督促州县执行新法。

从熙宁二年到熙宁九年的8年时间里。王安石围绕富国强兵这一目标,陆续实行了均输、青苗、农田水利、募役、市易、免行、方田均税、将兵、保甲、保马等新法。按照内容和作用的不同,这些新法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均输法,市易法和免行法,主要用于供应国家需要和限制商人。从宋朝初年开始,都是由发运司统一采购,以供应京城皇室、百官、军队的消费,但这些物品运到 京城后往往因不合需要而削价抛售,朝廷所需却又要另去搜括。这就给商人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提供了机会。均输法规定了就近采办,买贱不买贵的政策,大大减少 了政府的财政支出。市易法则是在京城设市易务,负责平价收购商人滞售的货物,向商贩发放贷款,同时也可赊货给商贩贩卖。免行法规定各行商铺依据赢利的多寡 向市易务(司)交纳免行钱,不再轮流以实物或人力供应官府。这样,宫廷买卖物品可以做到随行就市,有效降低了采购成本。

青苗法、募役 法、方田均税法和农田水利法,主要用于调整国家、地主和农民之间的关系,促进农业生产。青苗法规定把以往为备荒而设的常平仓、广惠仓的钱谷,在青黄不接的 时候,以一定的利息借贷给农民,这样可以使农民免受兼并势力的高利贷盘剥,并使官府获得一大笔“青苗息钱”的收入,这与王安石在鄞县时的做法相同。募役 法,又称免役法主要是为了使原来轮充职役的农村居民能够回乡务农,原来享有免役特权的人户交纳役钱。方田均税法则是针对豪强隐漏田税、为增加政府的田赋收 入而发布的,有效增加了政府的税收。农田水利法用于治理水土,以发展农业,增加社会财富。

将兵法,保甲法、保马法以及建立军器监,主要是用于统治秩序,整顿并加强军队的战斗力。王安石利用将兵法精简军队,选派有武艺又有战斗经验的军官专门负责军队的训练,有效地提高了军队的战斗素质。保甲法则是为了防范和镇压农民的反抗,以及节省军费而推行的。

另外,王安石还改革了科举制度,并对学校整顿,更利于有才能的人进入朝廷任职。

王安石的变法推行了将近15年,仅管每项新法都有或大或小的弊端,或者执行时出现偏差,但使豪强兼并和高利贷者的活动受到了有效的限制,使下层地主和农 民获得了好处,缓和了阶级矛盾,增加了财政收入,稳定了北宋的统治。但是王安石的新法也触犯了中上级官员、皇室和大地主等阶层的利益,因而遭到许多朝臣的 反对。

宋神宗问王安石:“现在外面许多人都在议论,说我们推行新法,不守祖宗的规矩,一点也不担心天变,你怎么看外面的这些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