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亮曾公亮

曾公亮

曾公亮,字明仲,号乐正,晋江人,生于宋咸平二年(999年)。刑部郎中曾会次子。
  公亮少时很有抱负,且器 度不凡。为人“方厚庄重,沈深周密”。我国古代军火家。 宋仁宗天圣二年(1024年)中进士,。授越州会稽知县。六年(1028年),他 治理镜湖,立斗门,泄水入曹娥江,使湖边民田免受水涝之苦。数年后,晋升入京 ,任国子监直讲,后改作诸王府侍讲。不信,升任集贤殿校理、天章阁侍讲、知制 诰兼史馆修撰。庆历八(1048)仁宗下召求言。曾公亮上疏条陈六事,都是针对当 时积弊所发的改革建议。他关心国计民生,为官清兼,是个有作为的封建官吏。由 于政绩卓著,因而得了宋仁宗的器重。皇祜三年(1051年)升翰林学士;嘉祜元年 (1056年)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与宰相韩琦共同主持朝 中政事。 曾公亮不但善于政事,而且十分重视边防和军事建设。因此, 宋仁宗命他修 撰《武经总要》。他历时四年(1040-1044年)主编的《武经总要》,成为他一生 中最在的建树。《武经总要》是将前人关研制火药、火器的经验,总结、整理写出 的,全书共四十卷,分前后两集。在第十一和十二卷中,记录了引火球、蒺藜火药 、毒药烟球三种火药配方。从这种火药配方中的组配比率看,已同近代黑色火药相 接近,具有爆破、燃烧、烟幕等作和用。这世界上最早的火药制造配方,它被军事 家们制成了火器应用于古代战争,为我国第一批军用火器的发明和制造提供了物质 条件。 《武经总要》还记载了我国制成的第一批军用火器。当时制造的火器,主要是 火球类和火箭类。火球类火火球、引火球、蒺藜火球、霹雳火球、烟球、毒药烟球 等8种;火箭类火器有普通火箭和火药鞭箭两种。 虽然《武经总要》所记载的火药 、火器还是初级的,但是于中华祖先首成功地发明并使用它,因而最早解决人将火 药应用军事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武经总要》为中国和世界的火器发展史和军 事技术发展史,写下了光辉的第一页,成为世界上许多研究兵器的史学家的珍贵资 料。正如英国科学家顾约瑟在《中国古代科学技术史》一书中,对《武经总要》所 作的高度评价:“(《武经总要》提及的火药配方,较所有其他文明国家的记录为 早。欧洲第一次提及火药时间是在1327年,或是1285年之间,总之,是在1044年很 久以后的一段时间内。”日本兵器史家马成甫先行在他所著的《火炮的起源及其流 传》一书中,在经过对世界各国有关方面资料的对比鉴定后,也认为《武经总要》 的记录,充分证明了中国是世界最早发明火药和首先使用火药的国家。《武经总要 》记录的火药配方,证实我国发明火药起码早于欧洲300年
  乾兴元年(1022年)受命奉表晋京祝贺仁宗登基。仁宗授予大理评事。公亮立志从正途登官,不愿斜封,未赴调。天圣二年高中一甲进士第五名,即授越州会稽(今浙江绍兴)知县。后逐步晋升至宰相。
  元丰元年(1078年),公亮逝世,葬于河南新郑县。墓址在今河南新郑市八千乡辛庄村南1华里处,其墓冢与“重修曾坟寺碑”尚存。
  公亮平生著作很多,除参加编撰《新唐书》外,见于记载的还有《英宗实录》、《元日唱和诗》、《勋德集》、《演皇帝所传风后握奇阵图》和《武经总要》。《武经总要》是公亮和端明殿学士丁度于康定元年至庆历四年(1040-1044)承旨主编的一部兵书,共40卷,分前后两集,为中国古代一部军事科学的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