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封建宗族与中州乡村社会唐代封建宗族与中州乡村社会

唐代封建宗族与中州乡村社会

古代中国,乡村是国家肌体的神经末梢。虽然广大的乡村是封建帝国统治的基础,但帝国并没有对乡村实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乡村仍处于一个较为松散的状态,所以,村民不能不依靠一个基层的某种力量来维持自己的生存需求,村民需要某种力量来维持生存的愿望便与封建的宗族(或大族)势力相巧合。封建国家为延续其在乡村的统治,也常常委任宗族族长来代行其在基层的权力,除非宗族族长与国家的意志相抵触,才会受到惩处。
中州地区的宗族(大族),据史书记载,主要有以下一些类型:
1.士族
士族是汉兴以来逐渐形成的社会阶层,魏晋时期,出现门阀士族政治,影响乡里秩序和国家政治。但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隋唐时期,士族出现城居的趋势,士族政治逐渐衰落。不过,乡村仍留有部分士族,且对乡村社会发生着影响。如荥阳郑氏就属此类型。荥阳郑氏自北朝以来就拥有较高的门第与威望,是天下望族。《旧唐书》卷190上《文苑·郑世翼》:“郑世翼,郑州荥阳人也,世为著姓。……世翼弱冠有盛名,武德中,历万年丞,扬州录事参军。”《唐语林》卷四《栖逸》:“荥阳人郑损……卢臧用之甥,不仕,乡里号为云居先生。”荥阳郑氏自北朝以来,一直是显赫的宗族。唐代属于山东士族中七大“禁婚家”之一,族大人众,宗族与姻亲之中,有不少官宦人物。这类宗族有着家学传统,能够对国家政治产生重大影响,也能够影响乡村社会。
2.豪族
豪族与士族的区别在于豪族虽可以凭借势力控制乡村,但没有士族那样的文化传统,难以对国家政治发生持久而强大的影响。但他们在乡间有着强大的势力,地方官员常与他们妥协。
3.大族
这一类型是同姓聚居的宗族,虽没有上面两种类型的宗族有着文化与势力优势,但他们族大人众,与地方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4.寄庄户
唐代前期,中州是政治中心或者距政治中心较近,许多官员因任职的关系将家口迁居于此,他们没有盘根错节的地缘与血缘关系,但也是地方政府不可忽视的一种社会力量。
宗族有共同的特点,即:有一套家法,同族的人必须遵守;有祭祀共同祖先的家庙;同族有相互抚恤的义务。《旧唐书》卷188《赵弘志传》:
洛州新安人。……贞观中,累迁黄门侍郎,兼弘文馆学士。以疾出为莱州刺史。弘志事兄弘安,同于事父,所得俸禄,皆送于兄处。及兄亡,哀毁过礼,事寡嫂甚谨,抚孤以慈爱称。稍迁太子右庶子。及宫废,坐除名。寻起为光州刺史。
唐政府通常借助宗族势力来组织维持各地的社会稳定,往往授予宗族首领以某些行政职务,协助管理乡村事务和处理民事纠纷,借以维护其统治。《旧唐书》卷83《郭孝恪传》:
郭孝恪,许州阳翟人也。少有志节。隋末,率乡曲数百人附于李密,密大悦之,谓曰:“昔称汝、颍多奇士,故非谬也。”令与徐守黎阳。后密败,令孝恪入朝送款,封阳翟郡公,拜宋州刺史。令与徐经营武牢以东,所得州县,委以选补。其后,窦建德率众来援王世充,孝恪于青城宫进策于太宗,太宗然其计……历迁贝、赵、江、泾四州刺史,所在有能名。
《旧唐书》卷83《张士贵传》:
张士贵者,虢州卢氏人也。本名忽律,善骑射,膂力过人。大业末,聚众为盗,攻剽城邑,远近患之,号为“忽律贼”。高祖降书招怀之,士责以所统送款,拜右光禄大夫。
宗族乡里是封建势力利用人们固有的血缘、地缘关系进行封建统治的有力工具,也是封建政权非常需要的一种重要辅助力量。《旧唐书》卷144《李观传》:
李观,洛阳人,其先自赵郡徙焉,秋官员外郎敬仁侄孙也。少习武艺,沉厚寡言,有将帅识度。乾元中,以策干朔方节度使,子仪善之,令佐坊州刺史吴,充防遏使,寻以忧免,居别业。广德初,吐蕃入寇,銮驾之陕,观于率乡里子弟千余人守黑水之西,戎人不敢近。
李观原居住于中州地区,后因别业在,与中州地区交界,当“广德初,吐蕃入寇,銮驾之陕”之时,他率乡里子弟数千人护驾,足见其在乡里社会的威望与号召力。《太平广记》卷202元结引《国史补》云:“天宝之乱,元结自汝,大率邻里南投襄汉,保全者千余家,乃举义师宛、叶之间,有婴城捍寇之力。”
经过时期北方民族的大动乱,中原士族大量南迁,中州地区民族杂居的成分增多了。到了唐代,由于国家的统一,社会的长期稳定,宗族聚居的情况已远非北朝时期可比,但仍有一些宗族聚居的村子存在。《金石续编》著录《周村十八家造像塔记》表明,唐代前期,怀州修武县周村18家,有14家为周姓,其余四家外姓中有两家与周氏出身的女性有婚姻关系,周村是一个周姓的同族村落。
地方大姓在乡里社会具有强大的号召力。《旧唐书》卷69《卢祖尚传》:
卢祖尚者,字季良,光州乐安人也。父禧,隋虎贲郎将。累叶豪富,倾财散施,甚得人心。大业末,召募壮士,逐捕群盗,时年甚少,而武力过人,又御众严整,所向有功,群盗畏惮,不敢入境。及宇文化及作乱,州人请祖尚为刺史。祖尚时年十九,升坛歃血,以誓其众,泣涕虚欷,悲不自胜,众皆感激。……及(王)世充自立,遂举州归款,(唐)高祖嘉之,拜光州刺史。
《唐语林》卷4《栖逸》:
大历中,关东饥疫,人多死。荥阳人郑损,率有力者,每乡为一大墓,以葬弃尸,谓之乡葬,翕然有仁义之声。损,卢臧用之甥,不仕,乡里号为“云居先生”。
地方大族常利用其在乡里社会的号召力聚众自卫,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记载淮源城土豪杨士林等在唐初起兵攻打朱粲,“败粲于淮源,粲奔菊潭。”“菊潭,在县(内乡县)北。源出县西北之石涧山,亦曰析谷,亦名石马峰,汇而为潭。傍生甘菊,其水甘香特重于诸水,居人饮之多寿,隋因此名县。”巴黎图书馆藏写本李义府撰《常何碑》略云:
公讳□,字□□,其先居河内温县,祖游陈留之境,因徙家焉,今为汴州浚仪人也。(公)倾产周穷,捐生拯难,嘉宾狎至,侠侣争归。既而炎灵将谢,政道云衰,黑山兢结,白波潜骇,爰顾宗姻,深忧沦溺。乡中豪杰五百余人以公诚信早张,誉望所集,互相□率,请为盟主。
地方大姓与州县佐吏有紧密的关系。新乡市博物馆新编《北朝、隋、唐石造像及造像碑》载有唐开元七年大唐新卫州新乡县临清驿长孙氏石像之碑,题名内容有:
朝请大夫行长史□□□、通议大夫行司马□□、朝议郎行录事参军□□□、奉议郎行司户参军夏□□、朝议郎行司仓参军卢辅仁、□议郎行司兵参军杜崇□、奉议郎行司士参军魏□、宣德郎行□邓若水、宣议郎行主簿李宥、宣议郎行尉胡骑、□□县录事□□□□□、驿长孙壁合家供养佛时、祖义德、祖母杨、男思礼州、男思□、男思□、男思盅、孙思……礼妻……女大娘、女二娘、女三娘、孙女大娘、孙女二娘……姨夫陈师感、续姨孙、男赵……女夫李有仁……亲家郎张……杨氏舅母……外甥女郭大娘……堂侄孙元礼……(拓片)
从上述题名中,我们得知,除临清驿长孙壁一家及其姻亲题名外,有“朝请大夫行长史”、“通议大夫行司马”、“朝议郎行录事参军”、“奉议郎行司户参军”、“朝议郎行司仓参军”、“□议郎行司兵参军”、“奉议郎行司士参军”、“宣德郎行□”、“宣议郎行主簿”、“宣议郎行尉”、“□□县录事”等十一个官员名称,这些均为州县佐吏。石碑上刻上州县佐吏的名字,以此来抬高其家庭地位,扩大其在乡间的威望,也反映出地方佐吏与乡间大族的某种特殊关系。州县里胥往往由地方豪吏担任。《唐语林》卷1《政事上》:
韩晋公镇西地,痛行捶挞,人皆股。时德宗幸梁许,众心遽惑。公控领十五部人不动摇,而遍惩里胥。或有诘者,云:“里胥耳。擒贼不获,惧死而逃,哨聚其类曰:我辈进退皆死,何如死中求生乎?乃扰村劫县,浸漫滋多。且里胥者,皆乡县豪吏,族系相依。杖煞一番老而狡黠者,其后补属署,悉用年少,惜身保家,不敢为恶矣。今上在外,不欲更有小寇,以扰上心。”其旨如此。其里胥不杖死者,必恐为乱。乃置东营吏,俾掌军籍,衣以紫服,皆乐为之,潜除酋豪,人不觉也。又痛断屠牛者,皆暴尸连日。谓人曰:“草贼非屠牛酒,不成结构之计。深其罪,所以绝其谋耳。”当此际,贼皆失图。
唐代地方大姓往往担任州县的胥吏,对乡村社会发生重大影响。
官员出外做官,因乡里之情,也时常惦念家乡的事情。《旧唐书》卷152《张万福传》:“(德宗时),魏州饥,父子相卖,饿死者接道。万福曰:‘魏州,吾乡里,安可不救?’令其兄子将米百车往饷之。又使人于汴口,魏人自卖者,给车牛赎而遣之。”
唐代官吏有城居的趋势,但广大的乡村仍生活着众多官绅。他们或致仕在家,或隐居不仕,或者经营着数量广大的农田。《唐语林》卷四《栖逸》:“荥阳人郑损……卢臧用之甥,不仕,乡里号为‘云居先生’。”一些官员在外地买田,客居于此,称为寄庄户。《旧唐书》卷187下《忠义·李传》:
丰于产业,伊川膏腴,水陆上田,修竹茂树,自城及阙口,别业相望,与吏部侍郎李彭年皆有地癖。……(子源),以父死祸难,无心禄仕,誓不婚妻,不食酒肉。洛阳之北惠林寺,之旧墅也,源乃依寺僧,寓居一室,依僧斋戒,人未尝见其所习。先穴地为墓,预为终制,时时偃仰于穴中。
长庆三年,御史中丞李德裕表荐之,征诛议大夫……不受。
这些寄居于中州地区的官员及其后裔也成为乡村大族。
乡村士绅对官吏的政绩名声有着重要影响。唐代反映官吏政绩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立生祠或立德政碑。《唐律疏仪》卷11《职制律》规定:
诸在官长吏未能道德齐礼,移风易俗,实无政迹,妄述己功,崇饰虚辞,讽喻所部,辄立碑颂者,徒一年。所部为其立碑颂者,为从坐。若遣人妄称己善,申请于上者,杖一百。若虚状上表者,从“上书诈不实”,徒二年。“有赃重者,坐赃论”……“受遣者,各减一等”……若官人不遣立碑,百姓自立及妄申请者,从“不应为重”,科杖八十,其碑除毁。官人虽有政迹,而自遣所部立碑,或遣申请者,官人亦依前科罪。若所部自立及自申上,不知、不遣者,不坐。
对于为官一任的州县官员来说,政绩是其升迁的重要依据,而政绩及名声的好坏,决不是自己一个人所能控制得了的,它受众多因素的影响,而乡村官绅就是一个重要因素。乡绅是民众领袖,是否立碑、立生祠,都须由这些人出面,率领民众响应,形成一种威势。故而一方的父母官常对乡村大族另眼相看。乡绅依仗父母官扩张威势,而父母官须依靠乡绅的支持作为自己施政的基础。行政官员与地方势力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尤其唐代州县官员实行地区回避制度,本州人不能在本州为官,地区的生疏感更使得到任的行政官员与乡绅结成亲密关系,以加强其施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