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1日以来,李小璐和PGone“共度良宵”的消息像是一个炸弹在网络上炸开了花,众多娱乐圈大咖都被裹挟着卷了进来,各种言论、各种真真假假的爆料充斥整个网络,给2018这个新年开了个热热闹闹的头。
咱们聊的是历史,对于娱乐圈的那些复杂事情咱们没兴趣关注。但是借着这个热点话题,咱们今天来聊一聊唐代婚姻中的那些事情。
古代女子地位普遍不如男子高,婚姻自由度不高。在唐代,社会开放程度较其他朝代高,而且唐代还出了个女皇帝,所以唐代妇女地位相对较高,婚姻自由度也比较高。
在唐代,离婚是常有的事情,而且社会比较宽容。女子改嫁并不需要背负太沉重的社会舆论负担,唐朝就有一些公主一再离婚改嫁。
在唐代,《唐律》中有专门的婚姻条款,其中详细规定了结婚、离婚的条件和程序。《唐律》规定,女子只要有以下七中情形,男子就可以“出妻”,即不需要官府出面,只要作成文书,由双方父母和证人署名,便可解除婚姻关系。
这七种情形便是:不顾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哆言、窃盗。 “不顾父母”意思是不孝顺父母。
以今天的眼光看,这七中情形都很常见,但是在古代这些无法容忍的。因为淫则“乱族”、妒则“乱家”、恶疾则“不可共粢盛”(不可以参加祭祀活动)、口多言则“离亲、盗窃则“反义”。
如果按照唐代的标准,今天那些出轨的女人都可以被男人名正言顺地扫地出门。
但是,《唐律》中也规定了,有这三种情形,男方不可以和女方离婚。这三种情形是:
一、曾为舅姑服丧三年者不得去
二、娶时贫贱后来富贵者不得去
三、如今无家可归者不得去妻
如果有“三不去”中任何一条, 虽犯“七出”,丈夫也不能提出离婚。
这三条是为了维护女性权益而提出的。可见唐代社会确实比其他朝代更进步、更开明。
另外,唐代社会还规定了“强制离婚”的情形。夫妻凡发现有“义绝”和“违律结婚”者,必须强制离婚。“义绝”包括夫对妻族、妻对夫族的殴杀罪、奸杀罪和谋害罪。经官府判断,认为一方犯了义绝的,法律即强制离婚,并处罚不肯离异者。对于“违律为婚而妄冒已成者”,也强制离婚。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保护了女性的权益。
李小璐事件中,很多网友在评论里讨论,看得出来现在人们普遍讨厌女子出轨(当然,出轨的男子也不是什么好鸟)。唐代虽然开放,但人们也不喜欢女人出轨。女人出轨了,男子有权休了她哦。哎,一夜风流得付出多少代价啊。既然不爱了,大家就离吧,好聚好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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