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儿媳的唐玄宗李隆基用何种方式保住性命强占儿媳的唐玄宗李隆基用何种方式保住性命

强占儿媳的唐玄宗李隆基用何种方式保住性命

强占儿媳的唐玄宗李隆基用何种方式保住性命

朝廷 一把手 ,不少人都玩过 罪己诏 。有好事者曾做过统计,包括 洪宪皇帝 在内,中国历史上总共有80位帝王下过 罪己诏 。

按说,他们刀枪在手, 真理 (天子圣明,罪臣当诛)在胸,走卒鹰犬不计其数,怕谁?倘若看谁不顺眼了,关管杀判,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哪里用得着玩此等栽面小伎俩?

然而,世上之事它还偏就复杂在这里,有时候长枪大炮无济于事, 真理 也解决不了问题,不玩 罪己诏 还真的迈不过坎。比如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唐玄宗狼狈逃亡途中突遭马嵬坡兵变, 罪己诏 你玩不玩?尽管他发布的是所谓 面诏 ,口头上的玩意,并非白纸黑字,但君无戏言,你敢忽悠愤怒的士兵?结果,杨国忠人头落地,杨玉环白绫处死,依仗 真理 强占儿媳的李隆基这才狗命得保

这说明个甚?这说明所谓 罪己诏 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玩的,不是朝廷处在危难之时,便是 一把手 或皇位不保,或命悬一线,同时也说明它有时还多少管点用。

然而很多玩 罪己诏 的 一把手 并没有这么幸运。当社会问题堆积如山,官民矛盾不可调和,时代脚步越过蒙昧阶段,芸芸众生逐步觉醒之后, 罪己诏 就不灵了,尤其玩油了后,非但收拾不了人心,甚至还会成为笑柄。著名者如朱由检,他的那些个 罪己诏 ,不过一厢情愿的救命稻草。

朱由检是天启七年(公元1627年)八月登基的。当时,西方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新的生产关系啼声初试,中国社会则开始出现资本主义萌芽。历史出现了新的节点。然而,这座东方城堡却已千疮百孔,周身溃烂,无一处不流脓:政治黑暗,吏治腐败,阉党横行,社会混乱,民不聊生 各种矛盾尖锐对立,一触即发。坐在火山口上,随时都有可能崩溃的 大明 ,此刻迎来了它的末代皇帝朱由检。

崇祯是在生产关系推陈出新的呐喊声中上台的,尽管他怀有刷新政治的抱负,求治心切,几乎一登台便剪除祸国殃民的阉党集团,大力平反前朝的冤假错案,重新起用遭迫害而幸存的东林党人,竭力收拾知识分子人心,除旧布新,励精图治,但他没有(也不可能)顺应历史潮流,维护的是一个既专制独裁,又日趋腐朽没落的政权。再加上 朕即国家 这种封建理念赋予他的刚愎自用、多疑猜忌性格,以及走回头路(前朝宠信宦官,他在对官员大失所望后重蹈覆辙),他的种种努力,注定不是付之东流,便是徒劳无功。

从他执政的第八年(1635年)开始,在随后的九年中,包括 绝命诏 在内,他一共下过六道 罪己诏 。

崇祯八年正月,他家祖坟被李自成的农民军掘毁焚烧,熊熊大火和弥天烟雾持续数日之久,一时间凤阳百姓色变,天下舆论大哗。这种奇耻大辱,极易被民众看成是祖上缺德遭报应。为了给祖宗挽回颜面,给政权 维稳 ,他咬牙切齿,调集军队先在中原地区 会剿 ,后在全国范围内清剿痛剿,并于十月初颁布 罪己诏 ,将祖上遭 报应 的责任揽过来:

朕以凉德,缵承大统,意与天下更新,用还祖宗之旧。不期倚任非人,遂致虏猖寇起 祖恫民仇,责实在朕。于是张兵措饷,勒限责成,伫望执讯歼渠,庶几上慰下对。又不期诸臣失算,再令溃决猖狂

这是他第一次颁布 罪己诏 ,首次承认朝廷失误及局势险恶。但从内容、措辞、语气和行文节奏看,此时的朱由检固然心情沉重,但依旧自负从容,不见些许悲凉哀婉。他表面罪己,实则抱怨 诸臣 ,说穿了,还是 天子圣明,罪臣当诛 那一套。这种 罪己诏 的效果也就不难想见。

崇祯十年,他又一次颁布 罪己诏 ,表面原因是北方大旱,久祈不雨,实则是吏治腐败的老问题没有解决,导致民怨沸腾,社会动荡。他说:

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

这种时弊痛陈,与其说是锥心罪己,莫如说是拍案而起。但是,根本原因何在呢?仍然是官员误国,而非制度腐朽。

这样,在苟延残喘中又混了五年。崇祯十五年(1642年),病入膏肓的明王朝病情进一步恶化,内外交困,腹背受敌,势如累卵:

正月,在崇祯的默许下,朝廷派特使赴关外,同清廷秘密谈判,实为乞和。

二月,李自成在襄城大败明军,杀害陕西总督汪乔年。

三月、四月,关外松山等城相继被清军攻陷,洪承畴被俘叛变。

五月,李自成几次三番围困开封。

七月,贤淑聪慧的田贵妃病故,崇祯悲痛欲绝。

八月,乞和事泄,朝野舆论大哗,崇祯恼羞成怒,遂诛杀兵部尚书陈新甲, 和谈 彻底破灭。

九月,黄河堤溃,开封城被滔滔洪水冲毁,一夜之间数十万生灵涂炭。

十月,李自成于郏县击败陕西总督孙传庭。

十一月,清军第五次入塞劫掠,深入山东腹地,杀害官吏数百人,掠走人口三十余万。

闰十一月,焦头烂额的崇祯第三次下 罪己诏 :

比者灾害频仍,干戈扰攘,兴思祸变,宵旰靡宁,实皆朕不德之所致也!罪在朕躬,勿敢自宽。自今为始,朕敬于宫中默告上帝,修省戴罪视事,务期歼胡平寇以赎罪戾

不用多说,如此 罪己 ,何异于自欺欺人,又何异于痴人说梦?

第四、第五次 罪己诏 ,分别颁于崇祯十六年和十七年,皆因李自成 流寇 烈焰冲天,势不可挡。 皆朕之过也 又朕之过也 又朕之过也 又朕之过也。 皆朕抚驭失宜

悲悲切切,泪光闪闪,言词不可谓不恳切,情状不可谓不哀怜。应该说,直到这时这才有点 罪己 的味道。然而,几次三番,连着来,这不成老油条了?哪还有诚信可言?何况人心早已冷漠,大势已去,唠叨这些还有何用?

第六次 罪己诏 ,即临死前血书于煤山的 绝命诏 。从形式到内容到对象,它都是中国历史上极其罕见的 遗诏 。它实际是一份 与李自成书 ,是写给死敌李自成的,不再指望天上掉馅饼了。 君非亡国之君,臣皆亡国之臣 ,他内心深处至死不服。因此,绝望之余,他把走到穷途末路的责任统统归咎于 诸臣误朕 。这就说明,他至死都没弄明白 大明 究竟是怎么亡的?

后世当然看得很清楚:没落与沦丧的社会风气表明王朝曾经拥有的天下其实早已亡了,政权仅剩了一副骷髅架子。因而有人指出,明朝之亡,乃是先亡天下而后亡国的。

呜呼, 诏 虽已去,但 先亡天下后亡国 之说,何其惊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