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元学习汉法的力度为何不如满清蒙元学习汉法的力度为何不如满清

蒙元学习汉法的力度为何不如满清

说到汉法其实很多网友也应该知道,就是汉代的法律制度,其实在当时的旧社会这样的制度还是挺值得借鉴的,但是我们不妨纵观历史,那就是在元朝其实他们学习汉法的力度是完全不如满清的,那么这到底又是为什么呢?下面我们跟随小编一起来揭秘分析看看吧,感兴趣的网友也一定别错过了!

清朝的史学家赵翼,曾经在《廿二史札记》中写道:“元代不惟帝王不习汉文,即大臣习汉文者亦少也。”意思是,元朝蒙古族统治者,大多不学习汉文,与汉族为代表的汉文化,格格不入。这当然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元朝是由蒙古族建立的一个封建王朝,蒙古族作为我国北方少数民族,在草原上长时间的过着游牧的生活,对于以农耕文明形成的中原王朝的文明,并不感兴趣,尤其,元朝统治者实行严格的种族歧视政策,汉人被视为低等级的民族,更没有理由去学习“汉法”了。

况且征服民族与被征服民族,严格上是不能互相认同的,除非出现大的危机,否则,这种文化的融合很难实行下去。当然,凡事不可一概而论,譬如金朝与清朝则就倾向于汉文化的吸收,受汉文化影响颇深。

而元朝学习“汉法”较浅,并不代表毫不借鉴汉文化,其实从忽必烈开始,元朝还是受到了“汉法”的影响,有些地方还颇深。忽必烈即位前,对于实行“汉法”的中原地区的统治方式,就已经感兴趣。当时他受蒙哥命令管理“汉地”,他在河南、关中推行了若干的“汉法”,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后来有人强烈反对,才被迫中止了“汉法”的推行。

当他登上皇帝宝座后,手中有了权力,开始全面推行“汉法”,所谓“采取故老诸儒之言,考求前代之典,立朝廷而建官府”。随着全国的统一,各种制度日益完善。他在中央设立中书省负责行政事务,枢密院管理军政、御史台掌管监察;在地方则分设行省,作为最高行政机构,行省下辖各路、府、州、县,分理政务。此外,一部分地区归中书省直辖,称之为“腹里”。藏族人居住的吐蕃地区,则分别设置三路宣慰司元帅府,在中央设立宣政院进行管理。军队则进行了调整改组,使得军、民分治,军权收归到朝廷皇帝手里。在征税制度上,也仿效中原历代王朝的作法,建立国号和年号。将都城由草原迁移到了农业区,在原来金朝首都中都,建立了一座新的城市,取名为“大都”,也就是今天北京的前身。而开平则定名为“上都”,作为夏季的避暑之地。皇帝每年都要来往于两者之间,这便是所谓的“两都巡幸制度”。与此同时,他还启用儒生,兴办学校,培养人才。这等等一系列的做法,其实都是学习“汉法”的体现。

在元朝中后期,汉学开始在蒙古、色目人中日益流行普遍,这与元仁宗孛儿只斤·爱育黎拔力八达的鼎力支持分不开的。

公元一三一四年科举制度恢复,这具有强烈的指标意义。因为科举一直以汉文、汉学为考试的内容,任何人如果想进入官场,那必须要研读汉学,而蒙古、色目等后代自然不能例外。故而对于汉学的重视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元朝时科举考试前后进行了十六科,一共录取了进士一千一百三十九人,其中蒙古人占四分之一,约三百人左右。这还仅仅是进士,乡试上榜,但是会试、庭试落榜的蒙古考生应该三倍于此。连乡试都没考过的蒙古士人更是不计其数。

这些数以万计的蒙古考生,无疑为汉学在元朝确立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虽然元朝政府规定,汉族的官员子弟由荫入仕,必须接受经史考试,而蒙古、色目官员子弟不须参试,但是元仁宗为了鼓励“高端人士”的汉学能力,还是提出鼓励政策,只要这些考生主动参与考试,合格后,可以官升一级,这又间接的鼓励了蒙古、色目士人学习汉学的积极性。

当然,忽必烈对于蒙古贵族的利益仍然是保护的,在他统治下,蒙古贵族享有各种特权,一些落后制度都予以保留。譬如“四等人制”、“投下分封制”、“怯薛制”等。“四等人制”就是将全国居民按照民族、地域分成四个等级,即蒙古、色目、汉人、南人,政治待遇各不相同。蒙古人、色目人享受各种优待,汉人、南人备受歧视,尤其是南人,属于南宋亡国遗民,受到的歧视更加严重。

色目人的范围很广,有中亚西亚信奉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波斯人、突厥人等,也有现在维吾尔族的先民“畏兀儿”,以及藏族先民“吐蕃”人与西夏党项人等。汉人则是原来金朝统治地区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人,以及四川、云南归顺蒙军比较早的居民。“投下分封制”,是指国家向贵族、功臣分封居住在某一地区的户口,被封人户要向受封者交纳一定数量的贡赋,形成隶属关系。所谓“投下”其实就是“头下”,也就是“头项之下”。

这种分封制度其实是一种历史的倒退,它的实行造成了朝廷财政困难,而地方则横征暴敛,加重了百姓的负担,激化了民族矛盾。“怯薛制”中的“怯薛”,是由蒙古社会中脱离了自身氏族而附属于一个人的“伴当”发展而來的。他们成为君主个人的奴婢,属于整个氏族,君主则予以生活上的资助和保护,而“伴当”则为君主担任卫士、操持家务以及统帅军队等。元朝的“怯薛”是由成吉思汗组建的大汗护卫军而来。它的出现,实际是皇帝给自己心腹、贴身侍从的一种政治酬庸,让其参加政务,享有特殊权利的制度。

清朝史学家赵翼对于元朝“不习汉文”,而“汉法”的学习也不像满清那样深入看法,并没有给出理由。

其实这背后有原因的。蒙古大军的铁骑征服亚洲的时候,其实文化上是严重落后的。那时的蒙古是一个纯粹的游牧的社会,工商业极不发达,农耕经验几乎全无。直到成吉思汗征讨乃蛮之时,才创制了蒙古文字,绝大多数的蒙古人都是文盲,这与农耕社会,工业发达,文化悠久的汉人社会差距极大,这种差距,超过了女真与汉人的差距,所以,学习汉法,几乎不可能。

同时,蒙古征服中原,人口不多,却居于统治地位,汉人人口庞大,文化上又占据主导,可是政治处于劣势,元朝统治者自然深知这其中的“要害”,所谓“改就亡国之俗”,放弃自己的身份认同,对于政治有极大害处。同时,蒙古军队在军事上建树超过任何朝代,统治的疆域更是达到了“前无古人”地步,在一系列的征服过程中,他们见过太多的文明,这些文明各异其趣,所以元朝统治者回头看待汉文化时,心态更加平等,少了仰视,多了平视。

在这种种因素的影响下,元朝虽然借鉴中原“汉法”的一些制度,但是自始至终与清朝对待“汉法”大不相同。而这一做法,其实弊大于利,元朝“不接地气”、“蜻蜓点水”的学习,其政权没有“群众基础”,稍有风吹草动,政权立即有倒台的危险,所以,元朝短短统治了中原不到一百年,便匆匆被赶走,反观清朝,太平天国运动影响半个中国,却依旧未能撼动它的统治地位,反倒在曾国藩、李鸿章等一帮汉人的支撑下又维持了半个世纪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