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就有酒水促销员了?古代的“陪酒女郎”是怎么样的?古代就有酒水促销员了?古代的“陪酒女郎”是怎么样的?

古代就有酒水促销员了?古代的“陪酒女郎”是怎么样的?

今天边肖带来的古代“女主人”是什么?我希望它能帮助你。

2000多年前的西汉时期,中国出现了一位著名的品酒女郎,即著名的卓文君。

在汉代,餐饮业非常发达,酒馆经营者经常把酒坛放在商店前面的高楼上做广告。伟大的天才司马相如与卓文君私奔后,卖掉了自己的汽车和马匹,在四川林琼开了一家酒馆。“文君就像聚酯纤维”成了一则轶事。

卓文君,一个美丽的女人,卖酒,酒店生意不会错。现在有一个词叫做“美容经济”,它说商人和媒体利用女性的外貌、身材和性感来刺激消费和追求经济利益。一些古代商人也知道它的方式。

为了吸引顾客,汉朝的一些酒店老板选择年轻漂亮的女人做服务员。

古代乐府诗《陇西》描写了这样一个女人:“当一个好女人出来迎接客人时,颜色就是赏心悦目。伸出手再次跪下,询问客人是否安全?在北厅招待客人,并坐在地毯上。无辜的瓶子,酒的正华疏水。当客人与主人交谈时,可自由选择的酒与客人一起喝。但只要再跪下,然后拿着一个杯子。”。

这个女人不是简单的葡萄酒促销女郎。从课文中可以看出,她也是一名兼职女主人。

现在提到女主人这个词并不新鲜。一大群美女活跃在酒吧、KTV和其他娱乐场所。古代有什么样的女主人?

让我们来看看李白的一首诗,叫做“前有一句酒行”,最后几个字是:“当胡姬看起来像一朵花时,笑春风”。嘲笑春风,跳舞穿衣服。你没喝醉,想回家?

“当米”站在柜台后面招待客人喝酒。当胡姬美丽而快乐时,她会走到客人面前跳舞。她是如此美丽和美味。你今天没有喝醉。你要去哪里喝酒?

盛唐时期,长安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有一条美丽的风景线,那就是姬胡酒家,出售的酒大多是从西域进口的名酒,如“酒”、“三乐江”。

还有一个主要特点。在胡姬酒家卖酒的顾客都是来自西域的外国女孩,也叫“萨姬”。他们都有卷发,蓝眼睛,高鼻子和深眼睛,优雅,唱歌和跳舞,充满异国风情。

李白,一个伟大的诗人,对胡姬的酒馆情有独钟。他写了许多关于胡姬酒馆的诗,如“落马时去哪里游泳?”笑着走进胡姬的酒馆,“当细雨和春风落下,鞭子直抽和胡姬喝酒”。

他有一个名叫王立阳的酒徒,他们经常一起去胡姬的餐馆。李白还写了一篇名为《醉后赠王力扬》的专题文章:“二胡曲二胡曲,演奏时间远至清代。拿着酒,摘下雪,不要吝惜你。”。

两人喝酒,两个胡姬陪着他们,这可能是一对一的服务。回想着李白,一只手高高举起酒杯,另一只手紧紧地抓着胡姬。葡萄酒的芳香和美丽倾注在他永恒的悲伤中,包括疯狂和浪漫,孤独和寂寞,梦想和健全,并变成永恒的诗歌。

然而,在中国古代,妇女一般不做“年轻时卖酒”的生意,除了卓文君,那里的胡人比较开放,不太讲究。

然而,古代女主人总是活跃在酒桌上。例如,许多显要人物家里都有艺妓。这些艺妓有他们自己的专长,可以表演、跳舞和陪伴客人。负责陪同客人的艺妓被称为“酒妓”。

曹玮的《洛阳伽蓝》让郭震赚了几十亿美元,而且经常安排几十个美女陪他参加派对,这让魏文帝·曹丕很惊讶。在《典论》中,他描述了当时的情景:“装饰盛,破损,赤裸,使他进入酒里”,女主人甚至裸体出门。

不用说,在大唐,这里的酒很受欢迎,酒客也很狂热。袁振在Xi季梁写道:“当你在楼下时,你将被称为卓女,而楼上的客人名字将是莫周”。即使在遥远的凉州(今甘肃武威),酒馆里也有“女主人”。

在宋代,“花酒”的饮用程度很高,宋代的餐馆一般用美容来刺激消费。《东京梦之花录》记载:“每一家史静餐馆,南北天井的两条走廊都是小亭子,晚上灯火辉煌,上下对比。数百名浓妆艳抹的妓女聚集在主走廊上,等着饮酒者呼唤,看起来像神一样”。

这是一家政府经营的餐馆,私人餐馆也不例外。例如,一家名为“西村大厦”的酒店里有几十个著名的妓女,她们都很时尚、很有色彩,而且都被酒吧吸引住了。

当时,政府甚至鼓励“以妓为酒”,即允许妓女在餐馆招揽生意。宋神宗时期,“王安石变法”加强了对酒类生产和销售的控制,规定酒类应由国家垄断,实行“官卖酒制”,担心酒不能卖,利用妓女卖酒。

说到这里,可以说古代的女主人不是妓女。除了配餐酒,还有什么特别的服务吗?这种现象不能排除,但至少是不恰当的。

以古代官妓为例,他们在宴会上吃公共餐,并伴以酒。具体的服务包括劝说、玩耍、跳舞、聊天、调情和身体接触,这些都是不可避免的,但它们离在床上度过美好时光还很遥远。他们没有这个义务。

至于私妓,除了劣等妓女,她们与艺人的大多数关系仅限于女主人和调情。如果你想深入,你必须注意妓女,给钱和东西,为她写诗,帮助她成名,或者你可以用才华赢得人心,这是记录在大量的古代笔记本小说。

此外,古代还有保护女主人的法律。例如,《唐律杂记》规定:“奸淫他人妻子、杂家、官妇者,一百杖也。强者,各加一等;折伤,每加斗折伤罪一等”。门房妇女在居住地具有合法地位,相当于“官方女性”。如果他们被迫与他们发生性关系,轻者将受到棍棒的惩罚,而重者将被流放直到被绞死。

此外,还有一个“主人欺奴”,视案件的严重程度,他被判处带着一名工作人员的死刑。在古代,家奴没有地位,地位不如女主人,这就显示了沉重的法律责任。

在宋代,陪酒很流行,但官员发现妓女违反规定取乐也会受到惩罚。根据“官制”,每一个官员“要等两年妓女的宴会和音乐,而不是去喝酒和喝酒,而是去工作人员的一百”。

当然,女主人在古代也过得很艰难。即使是现在,大多数人都用有色眼睛看着女主人。在古代,妇女的社会地位很低,而女主人的地位更低。

据《王进·道传》记载,晋武帝司马燕的婆婆王锴曾设宴款待家中的艺妓,王锴则“令美人饮酒,欲杀之”。如果客人不喝酒,艺妓就会被杀死。

在宗法的古代社会,女主人在某些时期可以随意买卖,甚至被杀害,就像市场上的可交易商品一样。他们如何保持自己的清白?

此外,迎宾小姐吃青年餐。一旦人老了,他们就会被留在鞍马前。

事实上,女主人的出现迎合了男性的消费需求,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每个人都很快乐。在像孙二娘这样的黑酒店里,一个眉毛上带着杀气、眼睛上带着杀气的女人是一回事,不管她是否对喝酒感兴趣。

每个人对金钱、欲望、死亡的恐惧和对名利的追求都是正常的。问题是追求的方式,而不是欣赏?或者亵渎?这将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