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甲孔甲

孔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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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年不详,姒姓,名孔甲,姒不降子,姒扃之侄,姒廑的堂兄弟,夏朝第十四任君主(—说第十六任)。

姒不降死后,孔甲叔父姒扃继位。姒扃死后,姒扃之子、孔甲堂兄弟姒廑继位。姒廑死后,由孔甲继位,都于斟鄩(今河南洛阳)。据《竹书纪年》记载,孔甲在位9年去世,葬于今北京市延庆县东北三崤山  ,其子姒皋继位。

姒孔甲,姒姓,名孔甲,是姒不降之子。孔甲性情乖僻,其父姒不降临终前,害怕孔甲治理不好国家,就没有传位给他,而是内禅给弟弟、孔甲的叔父姒扃。姒扃死后,姒扃的儿子、孔甲的堂兄弟姒廑继位。姒廑死后,才由孔甲继位。 

孔甲在位期间,肆意淫乱,沉湎于歌舞美酒之中,而且喜好信奉鬼神,是一位胡作非为的残暴昏君。使得各部落首领纷纷叛离,夏朝国势更加衰落,逐渐走向崩溃。

据《竹书纪年》记载,孔甲在位9年去世,安葬在今北京市延庆县东北三崤山。 孔甲死后,由其子姒皋继位。

基本概况

孔甲时期,夏朝军队的武器装备以远射程的弓矢和戈矛等长兵器为主。已发现的兵器最常见的是箭头。石镞、骨镞的型制很多,有柳叶形、扁圆形,而更多的是骸身作三棱、扁三棱、四棱或圆体三棱锋,多数磨制较精,棱角锋利,有短铤,以便插入箭杆,少数无铤扁三角形或燕尾形的,也多磨出侧刃。由于需要量增多,锋利而加工较易的蚌镞也多有发现,而随着青铜冶铸的发展,骸这种消耗量大的远射程武器也开始用铜制作。

孔甲时期,夏朝作战方式为徒步格斗,徒兵(步兵)是主要兵种。偃师灰嘴遗址二里头文化层中发现2件石戈,援扁平,锋锐利,有棱脊,援后端有穿。在偃师二里头遗址则出土有铜戈,通长32.5厘米、援长20.8厘米、宽3.8-4.8厘米、内宽3.9厘米。直援曲内无阑,援中起脊,援面由脊向刃斜抹而下,到近刃处又凸起增厚,形成一道沟。刃与锋较锋利,援略宽于内,援内交接处呈直角。内中有穿,穿援之间有安秘痕。内后端铸有凸起云纹,制作很精。《尚书·甘誓》有“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马之正,汝不恭命。”[5]  的记载,说明战车已用于作战,车上成员有左、右、御的区分。夏王对作战人员有强制性的军纪约束和奖惩规定,“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孥戮汝。”。据今所见夏朝的铜镞有的和石、骨、蚌镞相似,如堰师二里头遗址出有扁叶形和断面梯形、三棱尖戈也是新型的兵器。

孔甲时期,军制留存史料很少,但有限文献和考古材料可以表明,它是中国奴隶制社会的开端。夏朝脱胎于氏族社会的部落联盟,掌握国家政权的夏后氏只是众多部落中力量最强大者,处于天下“共王”的地位。与其共主政体相适应,夏后氏建立以奴隶艾贵族为骨干、平民为基础的国家军队。作战时,夏王根据需要,或征集点接统治地区的平民,或同时征召直接统治区以外的异姓部落出战,实行居则为民、战则为兵的兵农合一的制度。夏朝车队编制不详。

《左传·哀公元年》有关于夏王少康以“有田一成,有众一旅”[6]  复国的记载,有的学者据此认为“旅”是军队兵员建制单位。有学者认为,队按氏族部落的生产生活组织,以十进制编成。夏王为最高统帅。夏启消灭有启氏的甘之战中,所辖“六事之人”,亦称“六卿”,当是分工不同的六个奴隶主贵族首领,他们平时治理民事,战时担任作战指挥。赖以“守邦”。起止时间有多种说法,通行之说约公元前21世纪至前16世纪。这一时代,国家已经形成,军队随之产生。反映奴隶阶级意志的车事制度相应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