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七年中日开战后,国府对台湾这个在十九世纪末由大清帝国已割让给日本的岛屿似乎开始有了些新的想法。一九三八年四月一日在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上,蒋中正总裁在以〈对日抗战与本党前途〉为题的致词中提到了台湾,其言:
日本自明治维新以来,早有一贯的大陆侵略计画,过去甲午之战,他侵占我们的台湾和琉球,……我们总理在世的时候……也为本党定下一个革命的对策,就是要「恢复高台,巩固中华」,以垂示于全党同志。因为高丽(朝鲜)原来是我们的属国,台湾是我们中国的领土,就地势上说,都是我们中国安危存亡所关的生命线。中国要讲求真正的国防,要维护东亚永久的和平,断不能让高丽和台湾都掌握在日本帝国主义者之手。……以为我们必须使高台的同胞能够恢复独立和自由,才能够巩固中华民国的国防,奠定东亚和平的基础。
当时中国军队努力在华北、华中对日军进行抵抗,但是战局的发展却每况愈下,一九三七年十二月,首都南京失陷,国府迁都武汉,一九三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在日本的扶持下南京维新政府成立,次日中国国民党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在武昌举行,为避免日机空袭,会议均在晚间八时后举行,会期虽仅四天,却通过重要决议案如设置总裁、副总裁、设立三民主义青年团、设立国民参政会制定并公布〈抗战建国纲领〉等。蒋中正在面对战局的节节失利,从国防的角度将台湾与朝鲜定位为巩固中国可以防范日本军事侵略的防护圈或缓冲区。
一九四二年十月国民参政会第三届第一次大会上,参政员陈霆锐等提出〈请政府加强栽培法律人才以备将来收复失地及割让地后之用案〉,案文理由直接点名要收复的割让地是台湾、琉球等地。一九四二年十一月三日国府新任外交部长宋子文在重庆国际宣传处记者招待会回答记者的提问时表示:「中国应收回东北四省、台湾及琉球,朝鲜必须独立。」此为国府首次明确公开表示要收复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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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国际共管占领台湾与国府的回应
在国府首次明确公开表达要收复台湾的次日,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四日《中央日报》开始连续三天译载,由美国美国《幸福》、《时代》、《生活》三大杂志编辑人所组成一个关于战后和平方案问题研究的委员会于一九四二年八月刊印的《幸福》杂志附录〈新世界中的美利坚合众国〉系列之「太平洋的关系」。「太平洋的关系」书文之第四章中提议战后在太平洋上建立一条防御地带,主张成立一个国际委员会,共管有关这条防御带内的所有据点包含台湾,这样的论述涉及战后台湾归属。美国民间与学界有这样的看法,与国府预定于战后收复台湾的规划有差异,引起了中国民间的反弹。一九四三年一月七日《大公报》社论即以〈中国必须收复台湾──台湾是中国的老沦陷区〉为题,根据国际法并引证历史「郑重向世界公言:台意难忘495湾是中国的老沦陷区,我们不能看他流落异国,战后中国一定要收复这块土地。」 。祖国派的台籍人士亦对美方此种看法大表反对,在宋子文的收复台湾谈话发表后,次月的《台湾先锋》月刊第十期即有范丹〈宋外长论战后领土的谈话〉、李自修〈漫然写到台湾复省运动〉、潘公展〈谨以岳武穆还我河山之名言祝台湾光复运动之成功〉三篇呼应的文章,其中李文特别强调「台湾革命运动也就是台湾归复祖国的复省运动」。台湾复省运动在国府对日宣战后得到了法理的依据,正在祖国派的台籍人士鼓吹下积极展开,美国的台湾国际共管论,会使其推动之复省运动如镜花水月般的幻灭。
一九四三年十一月的开罗会议,中、美、英盟国达成战后将台湾与澎湖群岛归还中华民国的共识。会议后公报字词修正过程中,有关台湾部分,中国主张「当然归还中国」,英国要求修改为「当然必须由日本放弃」,中、英代表互有坚持,中方代表王宠惠说:「在阁下之意,固不言而喻应归中国,但外国人士对于东北、台湾等地,尝有各种离奇之言论与主张,想阁下亦当有所闻悉。」盟国间各有立场打算,各种言论与主张也自然而生。在开罗会议召开之前,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参事室在呈给蒋中正委员长有关会议中方提出的问题草案中,列举日本于战后有四者应归还中国:旅顺与大连、南满铁路与中东铁路、台湾及澎湖群岛、琉球群岛,前三者注明需无偿交还与中国,琉球群岛则或可划归国际管理或划为非武装区域;在香港、九龙问题上,认为香港为割让地、九龙为租借地,但英方将香港与九龙视为同一问题,故留待日后解决为宜。由上述中方于会议之前的问题设想可知,国府对于同是割让地认定的台湾、琉球、香港,在战后的处理,因盟国间利益立场的不同,有着不同的处理设想。开罗会议结束后,蒋中正在国防最高委员会报告开罗会议状况时,曾针对台湾与琉球问题说:
琉球、台湾、澎湖问题,当我没有去之前,即向美国说明,琉球原来是我们的,为太平洋重要的军事据点,要美国特别的注意。在开罗会议的时候,如果我们硬要,美国也不会同我们争;但是我们要来之后,第一、我们没有海军,就是战后二三十年之内,我们在海上都没有办法;第二、要引起英美的怀疑;所以我们对于收回琉球,不必过于坚决。不过因为琉球是太平洋的重要军事据点,我们不能不过问,无论如何,不能让日本占领。至于台湾、澎湖,与琉球的情形是不同,台湾、澎湖于一八九五年被日本占去,琉球是在一八九五年以前即被日本占去;所以我们对于琉球可以不收回,而台湾、澎湖,是决定要收回的。
蒋中正对一八九五年割让给日本的台湾要收回,对一八九五年之前被日本占领的琉球不坚持收回,收回之标准与原因并无一致性可言,其实是因琉球本非中国管辖领土,仅为前清之属国,中国要接收琉球与开罗会议宣言无扩张领土之意思的精神有违,且现实上亦可能无法达成。美国虽同意战后台湾与澎湖群岛归还中华民国,然归属太平洋战区的台湾仍是美军攻占的目标,根据开罗会议的协商,有关日本领土暨联合国领土被占领克复之临时管理问题原则有三:
(一)敌人土地被占领时,由占领军队暂负军事及行政责任。但占领军队如非中、英、美三国联合军队,凡关于该地区之政治问题,应组织联合机构,而此三国中,无军队参加之国亦均派员参加管制。
(二)中、英、美三国领土被收复时,由占领军暂负军事责任,该地之行政由该地原主权国负责,彼此相关事项由占领军与行政机构协商行之。
(三)其他联合国领土被收复时,由占领军暂负军事责任,由该地原主权国负行政之责,但仍受占领军事机关之节制。
国府虽获得盟国允诺战后可收回台湾的承诺,但如同蒋中正所自承「中国没有海军」,且当时的战况,国府很难直接以武力收复台湾,一旦美军登陆占领台湾,依上述协调原则,台湾不论是敌人土地或领土收复,中国至少还有执行行政管理的机会与权力,或可避免国际共管的状况。也鉴于上述之原则,美国海军所设之台湾研究组建议,美军在登陆台湾前,必须先与国府达成协议:美军登陆后,由美国单独军政管理台湾,直至日本投降与战后总解决为止;显然虽有开罗会议之协商与共识,但美军并未放弃先实质占领台湾的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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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后国民政府军事占领接收台湾的计画筹划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昭和天皇宣告接受波茨坦宣言投降,国民政府在接获日本投降电文后,蒋中正立即以中国战区最高统帅之衔致电日军驻华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大将指示其六项降投降原则,要求执行蒋中正之指示,并迅速答覆,但冈村宁次未有回覆。直至八月十七日美国总统杜鲁门核准「一般命令第一号(General Order no. One)」后,冈村宁次才回覆蒋中正会派总参谋副长今井武夫代表至江西玉山机场晤谈,但对于蒋中正的电文指示只字未提。
「一般命令第一号」为授权美国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将军,对战败国日本发布,关于其武装力量在向各相关同盟成员国投降过程中所应注意之事项;其中第一条中明订中国唯一接受日军投降之盟邦代表:「在中国(满洲除外),台湾及北纬十六度以北之法属印度支那境内的日本高级指挥官及所有陆、海、空军及辅助部队应向蒋介石总司令投降。」 此项命令落实了国府军事占领、接收台湾的可能。
「一般命令第一号」由麦克阿瑟交由日皇昭和命令日军执行,在昭和未下达命令之前,日军虽已知战败,但向谁投降、如何投降仍须等待指示。冈村宁次的代表今井武夫在与何应钦的代表萧毅肃会谈中也说:「本人此来纯系联络任务,日本天皇已接受波茨坦宣言,现日本代表在马尼刺与盟军最高长官议定最高原则的答覆,故未奉到最高命令以前,日军不能lol赵信打野随便行动。」其后何应钦指派中美各专家向今井武夫询问各种问题,何应钦在给蒋中正报告询问今井的呈文中表示:「日军系统,台湾、越南各有其最高指挥官,又海军更不受陆军之指挥,现冈村仅代表驻华陆军,对海军及台湾越南陆军,实施上不无困难,但并非完全不可能。」 「一般命令第一号」发布的次日,八月十八日蒋中正主导之国民政府立即发布派何应钦负责中国战区之全部敌军投降事宜,并规定中国战区内之各战区或方面军的受降主官,但台湾地区的受降主官并未一并公布。中国陆军总司令部于八月二十一日致驻华日军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中字第一号备忘录,告知台湾为中国接收之区域,次日以第二号备忘录告知中国战区各受降主官派驻前进指挥所进驻受降地区,包含越南河内,但文中仍无台湾之受降资讯; 直至八月二十六日中国陆军总司令部的中字第十二号备忘录中载:「刻本总司令又奉命接收澎湖列岛之日本陆海空军及其辅助部队之投降,此地区内之日军,亦应由贵官负责指挥向本总司令投降。」仍未见国民政府安排台湾地区的受降主官。
八月二十七日,国府发表原台调会主委陈仪担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组织纲要〉也于次日随即送行政院迅核,显示国府对台湾的行政接收已有准备。九月三日,陈仪受命为台湾及澎湖岛屿受降主官, 地区的受降主官涉及到地区的军事接收与占领,前述台湾日军不受驻华日军管辖的问题在八月三十日得到解决,在台日军已划归受驻华日军最高指挥官冈村宁次之统制, 表示台湾地区的日军受降与军事接收,国府可透过冈村宁次的统制在台日军司令官安藤利吉指挥在台日军,由另一角度来看,台湾算是由太平洋战区转划入中国战区了,国府军事占领接收台湾已呈必然的态势。
军事占领台湾需将部队渡海运送至台登陆,军队运送的问题涉及到运输载具,渡海需要船舰运输,国府需要美军的协助。蒋中正于八月二十九日有条谕要军令部拟具接收台湾与东北之部队运输计画, 显然国府先前并无直接军事接收登陆台湾的设想,也显示国府对台的军事接收自台调会开始即无完整的规划。
九月四日国府军事委员会核派陈仪兼任台湾省警备总司令,令其指挥第六十二军、第七十军与第二○八师、第二○九师与宪兵一团等部队,并检发〈台湾省收复计画大纲〉以进行台湾及澎湖列岛之受降、接收、警备等全权任务。至此陈仪肩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台湾省警备总司令、台湾及澎湖岛屿受降主官,即负台湾受降与行政、军事接收之要务,未来台湾「军政一元」体制俨然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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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结
台湾自一八九五年割让给日本后,中华民国在一九三七年以前是将台湾视为日本的领土而设有驻外官方代表机构。芦沟桥事件后国府开始对台湾有了不同的想法,一九四一年底美国也对日本宣战,美国认识到台湾在西太平洋的战略地位,一九四二年美国军方开始对台湾进行研究,完成主张战后台湾国际管制的备忘录,此外美国民间也提出台湾共管国际化的论述,引起中国祖国派台籍人士的反弹,显现二战初期美国对战后台湾的前途有着与国府不同的想法。
国府虽于开罗会议获得盟国允诺战后可收回台湾的承诺,但受限于现实条件,以当时的战况国府很难直接以武力收复台地,以美军登陆的想法始终存在于国府收复台湾的构想中。一旦美军登陆占领台湾,如依盟军协调之原则,中国至少还有行政管理的机会与权力,或可避免国际共管的状况。为此,国府于开罗会议后设立台湾调查委员会,从事收集相关资料与草拟台湾接收与复员计画,虽有开罗会议之共识,但美军并未放弃先实质占领的打算。至二战结束美军因战略规划改变终未登陆台湾,美军所拟定的实质占领军管台湾的设想自然未能执行。
战后国府根据八月十七日所发布的「一般命令第一号」取得非属中国战区台湾的受降权,进而与美方联合规划登陆占领台湾。八月二十七日国府发布担任台湾省行政长官的陈仪于九月三日受命为台澎受降主官,次日又发布兼任台湾省警备总司令,并检发〈台湾省收复计画大纲〉以进行台澎之受降、接收、警备等全权任务。〈台湾省收复计画大纲〉为中、美共同研议而成,以国府军事占领接收台湾为主轴,详列了国府实际军事接收的步骤与方法,较〈台湾接管计画纲要〉补充了纲要中军事执行计画缺失部分的不足。台湾省警备总司令部九月一日成立后,九月二十八日警备总司令部、行政长官公署与美军合组前进指挥所,前进指挥所于十月五日进驻台北,前进指挥所抵台进行受降、占领、接收相关现地准备事宜,国府对台接收与军事占领的筹划工作算是告一段落。
二战期间台湾接收与军事占领的筹划,原本中、美两方各有盘算规划,中国基于国防门户的理由要收复台湾,美国也认识到台湾在西太平洋的战略地位,然随着国际局势与战况的发展,最终是国府以中、美共同研议筹划的〈台湾省收复计画大纲〉来作为进行实质的军事占领接收台湾的计画,也算是中、美盟军的联合产物。这样的结果显然与战后国民党政权以抗日战争与国共内战的战争之框之历史论述有所差异。关于战后台湾的归属,对被即将军事领占的台地居民而言,知道开罗会议之宣言而了解到台湾归属的台人应寥寥无几,但却必须接受这样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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