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2月6日签订的《怀唐伊条约》的全文内容1840年2月6日签订的《怀唐伊条约》的全文内容

1840年2月6日签订的《怀唐伊条约》的全文内容

  前言

  大不列颠及 爱尔兰 联合王国的维多利亚女王鉴于其王恩,切望保护新西兰土著领袖和部落应有的权利和财产,并保障他们能够享受所需要的和平和良好秩序。因为大批女王陛下臣民已定居于 新西兰 。从欧洲和 澳大利亚 等地方来的移民仍不断扩张

  因此必须任命一位授权的人员,与 新西兰 原住民谈判,叫他们承认女王陛下在岛屿全部或任何部分的统治权。

  女王陛下因此甚愿建立一个固定形式的文人政府,必须避免因缺乏与土著人口所需的法律和典章所造成的邪恶后果。女王陛下及其臣民乐意授权本人,皇家海军船长和新西兰副总督威廉·霍布森去邀请各 新西兰 邦联和独立的领袖来同意以下的条文和条件:

  第一条

   新西兰 联合部落邦联的领袖和其他还未参加邦联的分离和独立的领袖,必须绝对而毫无保留地把他们所有的权利和主权权力让与 英国 女王陛下,就是所谓邦联或独立土著领袖所行使或据有的统治主权。

  第二条

   英国 女王陛下确认与保证各 新西兰 土著领袖和部落,以及他们相关家庭和个人,其完全专属而无干扰的继续拥有他们的土地和地产、渔场、森林和其他财产,不管是集体或个别拥有,因为这是他们的希望和期望继续保留的财产。但是联合部落的领袖和独立的领袖必须把他们土地的专属优先购买权让与女王陛下,可以用同意的价钱转让与相关业主或女王陛下所委任的人。

  第三条

  鉴于英国女王陛下,其所有 英国 臣民的权利和特权和王家保护得延伸到所有 新西兰 土著

  所以我们,新西兰联合部落长官的联邦们,聚集在怀唐伊的代表大会,和我们独立部落的首领在 新西兰 各个领土地区,已经完全明白前述条约的条款,接受与进入这条约的精神和意义。谨见证,我们已在指定的地点和日期附上了我们的签名或记号。主历壹捌肆零年贰月陆日,成于怀唐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