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4年10月7日中俄《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1864年10月7日中俄《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1864年10月7日中俄《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

  《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亦称《塔城议定书》、《塔城界约》,是 俄罗斯 帝国强迫 清朝 签订的割占中国西北地区领土(今称外西北)的不平等条约。1864年(同治三年)10月7日,沙俄代表巴布科夫和扎哈罗夫等,因伊犁危机爆发,沙俄出兵强占 中国 西北大片领土的情况下,援引中俄《北京条约》中有关中俄西段边界走向的原则规定,将文中卡伦曲解为常设卡伦,迫使清钦差勘办西北界事宜大臣明谊等,在塔尔巴哈台(今塔城)签订,共10条。

  具体划定自沙宾达巴哈山口到浩罕汗国边界为止的边界。就连中俄《北京条约》规定的界湖特穆尔图淖尔(今伊塞克湖)也被划为沙俄的内湖,沙俄由此割占中国西北部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和斋桑淖尔(今斋桑泊)南北44万平方公里的领土。今由于苏联解体,全境归属于 哈萨克斯坦 及 吉尔吉斯斯坦 等国家。条约签署后,除了 中国 和外 蒙古 的边界外,现代中国北部边疆已经大致成形。大部分 中国 哈萨克部族克烈部在此时入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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