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在我国已经存在500多年,可谓 历史 悠久。
作为一种传统的防御武器,地雷以火药的发明为基础,最早出现在我国。南宋(公元13世纪)时的[震天雷]就是地雷的雏形。
《武经总要》卷十二中的[霹雷火球],其制作方法是:[用于竹西三节,径一寸半无罐裂者,存节勿透。用薄瓷如铁钱三十片,和火药三四斤,裹竹为球。两头留竹寸许,球外加傅药。]这种霹雷火球在使用时用烧红的烙锥引燃后用[炮]掷向敌人,[球开,声如霹雷],不再是靠燃烧,而是靠爆炸时的碎瓷片使敌人受伤,同时还有巨大的声响使敌人震惊,有烟焰熏灼。
所以,这已不再是过去的燃烧类兵器,而是最原始的爆炸类兵器。如果抛射出去,就有如近代的大炸弹或手榴弹;如果放在地道中,就有如最原始的池雷;如果在水中引燃,就有如较原始的水雷。在宋金战争中,双方所使用的[霹雷炮]、[震天雷]等都是这类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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