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政治:大体沿用唐朝制度五代十国政治:大体沿用唐朝制度

五代十国政治:大体沿用唐朝制度

五代十国的政治制度大体上沿袭了唐朝的政治制度,但每个朝代都有许多变化。官方职位经常被废除,他们的系统混乱不堪。法院有三个省和六个行政部门,三个财政部门和一个军事枢密院。由于五代人和十个国家的持续战争,枢密院通常比三个省更有权力,因此它通常由一名首相和一名枢机主教领导。五代十国有许多被称为“使者”的官员。根据“五代会议”,有多达30种使者从崇郑源,玄慧园,龙飞,翰林,吴芳等。虽然这十个国家中有一部分服从五代,但就制度而言,它们仍然是独立的国家,其政治结构相当于五代。由于五代十国的大部分都是作为我们的使者开始的,所以支持他们的助手们经常在新政府中任职,而前一个朝代的长老们则被给予空的职位,例如三个师、三个公职人员或台湾省官员。当士兵活跃时,为了赢得他们的支持,他们也被授予官衔。这些条件成为宋代众多官员的来源。

在五代十国时期,有许多人“造就”了著名的官员。其中,五代时期发生了许多变化,官职并未频繁废除。主要有三个省和六个行政部门,三个财政部门和枢密院主管军事事务。这一制度为宋朝所继承。虽然这十个国家向五代投降了,但它们的政治结构大致相当于五代。

红衣主教

唐朝中期以后,宦官掌权。神策军的两名中尉和两名红衣主教被称为“四贵族”。他们经常互相侵犯权力,欺负皇帝。唐朝灭亡前夕,朱温屠杀宦官,开始用朝臣做枢机主教。后梁之初,改为崇郑源使,后唐恢复旧名。在未来,除了在后金时期的短期废弃,它是沿着同一方向建立的。红衣主教通常由皇帝最亲密的副手服务,他们中的大多数都是军事指挥官。皇帝经常就军事事务与他们协商,有时枢密院直接下令任命和罢免总督。当时,平张虽是刺史手下的宰相,但唐朝的权力高于宰相(宰相有时也兼作唐朝的宰相)。由于频繁的战争,军事机密事务成为枢密院的主要职能。宋朝时,从第五代开始,刺史和枢密使兼掌军政。当时,其他政权一般都有枢机主教或类似的人。

三位大使

唐朝初期,财政主要由财政部下属的四个部门处理: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和仓库部。中唐以后,户部、杜挚部和盐铁部掌管税收、财政收支、盐铁专卖和物资转运,而非户部官员则以法官、法官或使节的名义掌管。

唐昭宗在位期间,宰相崔胤和三位大使开始出现。后唐曾设置了一个雇来的平庸的使者来掌管这三个部门。它还命令部长对三个部门中的一人判刑。最后,它正式设立了专职特使和副特使,负责中央财政。地方财政也在这三个部门的指导下。北宋初期,三个部门的财务管理制度沿袭了五代。

法律

五代十国的刑法基本上是以唐朝的法令和命令为形式的。然而,由于各个朝代都颁布了新的命令,补充利益的编纂导致了命令之间的反复矛盾。咸德四年(957年),世宗下令大臣们整理唐代法律法规中的疑难条款,并增加了复杂的注释和命令,将其删除,编成《大周星通》21卷。北宋初年,对《宋刑法》进行了一些增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