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一个县需要多少衙役?为何“书吏”不断地增多?清朝时期一个县需要多少衙役?为何“书吏”不断地增多?

清朝时期一个县需要多少衙役?为何“书吏”不断地增多?

今天,边肖给你带来了一篇关于清代屯门的文章。~欢迎阅读~

在2004年的《广东档案》杂志上,刊登了一张特别的“薪表”:尹峰,清代道光年间开建县的县令。

在这个“薪级表”中,县长是县政府的“主人”,每年领取43元和5两银子的“年薪”,每个闰月补贴3两。《古代史》年薪31梁,此外还有“门子”、“书法家”、“枣李”、“快事”、“民庄”、“轿夫”、“禁足”、“验尸”等各类人员,共有52人,年薪656梁。从这个角度来看,一个大县由52个人管理,每年仅花费国家600多两银子。“性价比”确实很高。

但事实是,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当然,很少有官员“领国家工资”,但在衙门里吃喝的“副职”却是个天文数字。

据清代记载,道光七年(1827年),直隶省将衙门内的“冗员”全部遣散,一口气清除了近24000人。这个被称为道光帝的天文数字也吃了一惊,并一再哀叹“他忍不住要救自己的命”——直隶就是这样,其他省份也离不开它。

事实证明,这个直隶确实“限制”了道光的想象力,而且这种情况在其他省份只会越来越糟。

以“县太爷”周围的文士为例。不要看那些通常被复制和书写的杂务。人们在前人之后都很谦虚,但是在县政府一级,他们有很大的能量。雍正年间,威震全国贪官污吏的铁面人田文景,早年尝到了这些人的厉害:田文景早年当县令时,每次上任,这些“小吏”都围着你,表面上向你献殷勤。事实上,他们睁大眼睛寻找你的弱点。经过几天的相处,他们几乎感动了你,然后他们催你去买正确的药,或者贿赂你,或者抓到你,直到他们把你拖下水,他们才停下来...

在清朝,当官僚体制相对清晰的时候,勇敢的田雯静仍然懂得这些人的力量。在其他古代,他被其他郡治安官所取代,其影响也是可以想象的。例如,在江西省吉永县,大约在康熙二十年后,当地的文员制定了“致胜规则”:每当一个新的县令上任,他就故意煽动数百名普通百姓每天前来投诉,哪怕是最轻微的小事都会让县令的主人感到头晕目眩。最后,他只能做切手的店主,让店员来处理,他愿意做一个摆设。有多少“大师”变成了木偶。

一旦有事发生,有时高于他们的“主人”不得不被这些“临时工”屠杀。乾隆年间,一位县令悬赏1200银捉拿犯人。结果,在犯人被逮捕后,抄写员与官员勾搭在一起,把犯人藏了起来,以“谈论情况”。他强迫一个县长咬牙,付了3200银元,把人民交给了他。这种东西可以用来发财。

一个县长能这样坚持住吗?这仅仅是几个职员就够了。事实是,自清朝成立以来,“文士”的数量一直在扩大。

顺治年间,县政府的职员人数一般不超过8至14人。在清朝的三个世纪里,工资基本上是按照这个数字支付的。但事实上?如果你想得到好处,你必须与一系列。你接触的人越多,你就能做得越好。每个人都一起敲金子和脂肪。到清朝中叶,即使在文员“少”的山东省,一个县至少要有1000名文员,小县至少要有数百名。在南方一些经济发达的县,甚至有2000多名职员。《清史录》描述了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进入部门,以办公室的名义工作”。

“以办公室的名义工作”这个短语揭示了这个看似“临时工”的角色,这是非常诱人的——像虎皮一样拉着横幅,当然,财政资源正在滚滚而来。

藏书家,县政府里的其他“临时工”,那自然不差。例如,我的官员是穷人,这也是数百人的规模。到清朝末年,根据《春冰室野骑》的记载,中原大县有数千人。许多人是小偷,他们在河流和湖泊中很有名。这些人白天在衙门里执行公务,五个人和六个人抓小偷,晚上换衣服,然后去另一个地方抢劫民宅,他们白天晚上都不闲着。即使恶行被揭露,人们也会逃离这个县,找到信任关系的方法,并改变县政府,所以他们仍然是他的官员。

在这种情况下,清廷,在书本上是非常“精简”的,实际上是人山人海。

清代学者段广庆哀叹道:道光十七年(1837年),他亲眼看到清朝知府下乡经商,有“文士”、“祖”、“衙”、“轿夫”等百余人。当然,有这么多的人去农村,他们不可能回去。一路勒索,你可以闭着眼睛思考。

而且,即使我们这次不敲诈,一个县也要养活这么多人,白白胖胖的,这够靠书上的工资吗?于是,各种各样的“坏规矩”就成了某种东西,法院从人民那里收集了一块石头,由这些人来处理,自然就成了十倍的“浮收”,然后敲开了金子和肥料。至于“签名钱”和“储蓄礼物”等套路,它们也一个接一个地出现。清朝类似于“坏规矩”。据后来学者的不完全统计,有近百种,都是以各种借口,拼命压榨人。

如果你明白了这一点,你也就明白了“衙门养了多少官”背后的叹息:虽然这些“养官钱”当时法院没有付账,自然假装没看见。被刮走的是苦难人民的血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