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5年6月19日约翰将“男爵法案”的条款转换成了一份停战协定:1215年的大宪章1215年6月19日约翰将“男爵法案”的条款转换成了一份停战协定:1215年的大宪章

1215年6月19日约翰将“男爵法案”的条款转换成了一份停战协定:1215年的大宪章

  1215年6月10日,约翰与反叛者的首领在兰尼米德会晤。兰尼米德距温莎城堡的皇家森林和反叛者在斯坦斯的大本营都不远。反叛者向约翰出示了他们起草的改革要求草案,也就是“男爵法案”。在接下来的十天中,在斯蒂芬·朗顿将“男爵法案”的条款转换成了一份停战协定,也就是后来的“大宪章”。6月19日,反叛者重新宣誓效忠约翰国王,大宪章的抄本被分发至各地。

  1215年的大宪章确立了一些 英国 贵族享有的政治权利与自由,亦保障了教会不受国王的控制;同时改革了法律和司法,限制了国王及王室官员的行为。宪章内大部分的内容是从亨利一世时所颁布的自由宪章(Charter of Liberties)抄写过来。自由宪章是亨利一世1100年加冕时颁布,它限制了国王对如何对待教会及贵族,基本上给予了教会及贵族一定的权利。

  最初的大宪章有六十三条条款,当中大部分是针对十三世纪当时的状况而订,例如限制王室狩猎范围等等。而当中影响最为深远的是第三十九条,由它衍生了人身保护的概念:“除非经过由普通法官进行的法律审判,或是根据法律行事,否则任何自由的人,不应被拘留或囚禁、或被夺去财产、被放逐或被杀害”。根据这个条文的规定,国王若要审判任何一个人,只能依据法律;而不能以他的私人喜好来进行。王权因而受到了限制,但仍不能视为是日后近代国家君主立宪的雏形。

  被历史学家称为“第六十一条”或者“安全条款”的条款规定,一个由25名贵族组成的委员会将会监督、确保约翰国王遵守大宪章的规定。如果在委员会提出国王违反了大宪章之后的40天内约翰仍不遵守大宪章的规定,这25名贵族有权根据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没收约翰的城堡和土地,直到国王改正自己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条款并不是前所未有的,其他国王也曾承认,如果国王没有遵守自己的义务,个人有权拒绝臣服国王。然而,大宪章正式确立了一种对国王施以集体强制的方式。贵族们试图强迫约翰遵守大宪章,但是由于“第六十一条”对待国王的方式过于严苛,这一版的大宪章难以持久。

  约翰和贵族们相互间并不信任,双方也没打算认真执行和约。被选入25人委员会的贵族全都参加过反叛,而且其中很多人还以各种理由拒不解散自己的军队。之后,被没收土地的贵族和保皇派贵族之间产生了分歧。

  约翰于6月向教皇英诺森求助,宣称大宪章教皇作为封建领主的权利。贵族们拒绝根据和约的约定在8月15日之前向约翰投降。8月,教皇的命令传达到了 英国 。教皇的特使对反叛的贵族施以了绝罚,并且暂停了朗顿在教会中的职务。由于教皇的命令成文于大宪章之前,在得知大宪章的内容之后,教皇在一封日期为8月24日的信件中宣布,约翰被迫接受的这份大宪章“不仅不道德、有辱人格,而且是非法的、不正义的”,大宪章是“永远无效的”。在“绝罚”的威胁之下,国王没有遵守大宪章的规定,贵族们也没有去试图执行大宪章。

  至此,双方之间的冲突正式爆发,距离签订大宪章还不足三个月,国王和保皇派贵族就拒绝承认大宪章,第一次诸侯战争爆发。反叛者认为与国王和解已无可能,于是他们向腓力二世的儿子路易,也就是后来的路易八世寻求帮助,承诺拥立他作为英格兰的国王。战争很快陷入了僵局,约翰在10月18日因病驾崩,亨利三世继承了英格兰的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