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章:不过是党争的牺牲品,哪里谈得上“奸”奸臣章:不过是党争的牺牲品,哪里谈得上“奸”

奸臣章:不过是党争的牺牲品,哪里谈得上“奸”

北宋的章,字子厚,建州浦城(今属福建)人。宦海浮沉多年,最后死在贬所。 《宋史》将章收入“奸臣传”中,称:“豪俊,博学善文。进士登名,耻出侄衡下,委敕而出。再举甲科,调商洛令。与游南山,抵仙游潭,潭下临绝壁万仞,横木其上,揖轼书壁,轼惧不敢书。平步过之,垂索挽树,摄衣而下,以漆墨濡笔大书石壁曰:‘苏轼、章来。’既还,神彩不动,轼拊其背曰:‘君他日必能杀人。’曰:‘何也?’轼曰:‘能自判命者,能杀人也。’大笑。”这涉及两件后人常提起的趣事。

其一,嘉二年(1057 年),章同侄子章衡一起考取进士,但他的侄子考中首名,而章名在其下,所以当年不受敕,后来又考,终于考取进士甲科。其二,章、苏年轻时同去旅游。《高斋漫录》云,章与苏轼同游仙游潭,深涧之上只有一条横木为桥。“子厚推子瞻过潭书壁”,苏轼不敢过,章却平步而过,荡起一根藤索,从容在石壁上写下:“苏轼、章来”。苏轼拍着章的肩膀说:“子厚必能杀人!”

言:“能自拼命者能杀人也。”子厚大笑。从这些趣事来看,章的确有胆有识。

以科举进身的章,历任商洛县令、雄武军(秦州)节度推官等地方官。后来,章受到的赏识,推荐召试馆职。这次考试虽然合格了,但未能出任馆职,改任武进知县。

倘若止于此,章也就没什么好说的了。自古及今,大小官员多如牛毛,随着时光的流动,很快就会淡出人们的脑海。偏偏章赶上了提倡变法的年代,又受到的重用,并且因为勘乱有功,得到宋神宗赏识。从此,这位有胆有识的人,便在宦海多次浮沉,啮人也被人啮,刻画出供人深思的轨迹。

章的仕途,与改革相关,更与党争相伴。在熙宁变法前,行政、军政、财政执掌于中书、枢密院、三司三个机关,缺乏通盘考虑,兵、财、民三权脱节。熙宁二年(1069 年)二月,主张变法改革的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副相),设制置三司条例司,由中书和枢密院长官兼领,掌管新法的制订和颁布。章任编修三司条例官,成为改革派的重要成员。

王安石实行新法,引起了当时士大夫的纷争,于是也就有持支持态度和持反对态度的两党。以王安石为魁首的变法图强一派为新党,反对变法革新的一派为旧党,是代表。熙宁七年四月,旧党借旱灾肆虐劝谏神宗放弃变法主张,宋神宗第一次解除王安石宰相职务。熙宁八年二月,神宗皇帝又重新启用王安石。复相之后的王安石,所面对的政治局面更加复杂,举步维艰,终于在熙宁九年春向神宗再次提出辞职。

罢相后,王安石寄居江宁,直到死去。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属人之常情,倘只施与日常小事,没有指责的必要;若对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感情用事,互相倾轧,必定延误时机。

北宋顽固的党争,并未因王安石的罢相而结束,作为新党一员的章,仍然要承受跌宕起伏的日日夜夜。

章在熙宁二年二月进入三司后,又担任过许多职务,在神宗去世之前,仕途基本是坦荡的。元丰二年苏轼被卷入“乌台诗案”,宰相王以苏诗中有“世间唯有蛰龙知”,欲加重罪。时任翰林学士的章,曾施以援手,认为“龙者,非独人君,人臣具可以言龙也”。这极难得。

人间多的是锦上添花,很少有;惯见的是落井下石,难见从井救人。节骨眼上的一句话,可以杀人,也可以使人活。神宗同意章的看法,认为不足以此加重苏轼之罪,“遂薄其罪,以黄州(今属湖北)团练副使安置”。

元丰八年二月,宋神宗病危。已任参知政事的章与宰相王等人一起决议立神宗长子、年幼的赵煦为皇太子,由章写在纸上,王拿给已不能说话的宋神宗看,神宗点头同意;又请神宗母、皇太后垂帘听政,神宗也点头同意了。这个大事,章他们事前没有和皇太后高氏、皇后向氏商议,日后为章埋下了祸根。

元丰八年(1085 年)神宗死去,年幼的哲宗即位,神宗母亲高太后垂帘听政。高太后任命司马光为宰相。司马光即同文彦博、吕公着一起建立了旧党的统治体系,政府的重要机构很快被旧党所掌握。占据优势的旧党,全力打击新党,他们认为王安石不遵守礼制,专用个人私见,应该立即废除一切变法内容;认为新党以非为是,兴害除利,害民误国。

攻击章“语涉轻侮”太后,“用心不忠”,是一个奸臣。

旧党执政后,新法大多被废除了。新党的重要成员,如吕惠卿、章、蔡确等,都遭到排挤和打击。元元年闰二月,章罢政闲居。元四年,旧党将蔡确《游车盖亭诗》加以引申,指斥为诬蔑高太后,将蔡确发配至新州而亡。之后,旧党把较为出名的新党成员大约八九十人的名字分别归附于王安石、吕惠卿、蔡确名下,称为“亲党”,张榜于朝堂之上,使他们永世不得为官。

元八年(1093 年)九月,高太后去世,哲宗亲政,改年号为绍圣。

政局开始朝着对新党有利的方向变化。绍圣元年,哲宗启用章为左相,此后,章一直担任相职,直至哲宗去世。政治纷争与复仇心理左右着章,左右着新党,也左右着旧党。那时开科取士,以能诋毁元之政为准绳,否则不能金榜题名;擢升官职,亦须有反对元之政的履历,否则不为当政者所接纳。不过复行的新法对元法令有所采纳,并没有一概否定。哲宗曾问:“元亦有可取乎?”章答曰:“取其善者”。哲宗死,徽宗即位。章遭到罢斥,新政第二次被废除。罢相后,章改任越州知州,在赴任途中即被贬为武昌军节度副使、潭州安置。后来再贬往岭南为雷州司户参军。崇宁元年(1102 年),又改为舒州团练副使、睦州居住;两年后,又移来移去,先到越州,后又湖州。崇宁四年去世,享年71岁。

党争,历朝历代都存在,不单单一个如此,但宋朝应该算比较厉害的。围绕变法与否,王安石、司马光新旧两党斗争延续了几十年,影响极为深远。今日我们回望此处,除了需要实事求是剖析两派各自的见解,还要看到党争对理性的遮蔽,对人性的扼杀,对历史脚步的羁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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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章为例,他本是一个有才干有魄力的人,但因先被王安石重用,便卷进党争不可自拔。初时,新党打击旧党尚有坚持改革的宋神宗掌握大局,还不至于太出格;但后来的党争,基本是由最高统治者主持的,旧党无情打击新党,也是因为有巨大的后台。熙宁变法断断续续,历时十几年,与高层变动大有关系。

新党、旧党之争此起彼伏,对国家,对个人都是一种损害。以章、苏轼的关系来说吧,他们本是朋友,但章属于王安石变法派的骨干,苏轼则被归为元党人,两个人便决裂了。新党旧党彼此借鉴整人的招数,不失时机进行报复。比如,元中旧党罗织成“车盖亭诗案”,新党则也相应地制造了“同文馆之狱”;元旧党将新党八九十人的名字“榜之朝堂”,谓之“亲党”;绍圣初,新党亦籍定元党数十人,蔡京为相时更有“崇宁党禁”、“元奸党碑”。

宋代的治国理念,与前后朝代相比虽有好多不同之处,但并未突破兴亡的窠臼。以党争来看,那种怪圈周而复始,没有寻求到一种使人正常表达思想的途径。从个人的人格来看,不论新党还是旧党,好多人是值得尊敬的,然而这不是个人德行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制度、体制问题。参与党争的人,摆出公允的架势,以道德为棍棒,丑化他人美化自己,无疑把道德看成了关键。

章,不过是党争的牺牲品,哪里谈得上“奸”?在非彼即此的背景下,在强调“祖宗之法”的环境里,“奸”也好“忠”也罢,不过是一种帮派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