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世界贸易组织于香港举行第六次部长级会议期间由各国官员所签订的协议:香港宣言2005年世界贸易组织于香港举行第六次部长级会议期间由各国官员所签订的协议:香港宣言

2005年世界贸易组织于香港举行第六次部长级会议期间由各国官员所签订的协议:香港宣言

  《香港宣言》是2005年世界贸易组织于香港举行第六次部长级会议期间,由各国官员所签订的协议。部长级会议于12月18日举行闭幕礼后,各成员国一致同意,宣言随即生效。

  内容

  《香港宣言》是一份44页的文件,由149个成员国的代表签订,以表示一致同意多哈回合谈判中各项议题的谈判方向和原则。宣言列明,已发展国家将于2013年取消所有补贴,当中棉花补贴将于2006年率先取消,各国亦就服务业开放问题定下时间表,亦协议在2008年为最不发达国家的97%商品提供免关税等优惠;并协议将多哈回合贸易谈判的谈判限期定于2006年4月30日。

  宣言亦定出关于服务业事项的工作时间表,将于2006年2月、7月及10月三阶段完成有关谈判,并提交最后建议。会议亦通过即将咨询成员,有关下届世贸部长级会议举行的时间和地点。

  文本称为“宣言”而非协议,是由于世贸成员国在香港会议期间,只能就一些大原则达成共识,细节仍有待后续会议磋商,例如如何削减非农业品关税的方程式及相关系数,因此宣言可解作协议的框架文件,与正式协议还有一段距离。

  第六次部长级会议主席,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在会议闭幕礼上表示,香港宣言为明年完成多哈回合贸易谈判定下明确的路线图。今届会议在各项复杂问题上,如各国关心的贸易自由化及新市场机会都有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