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萨诸塞妥协(英语:Massachusetts Compromise)是针对批准美国宪法的争议,在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的争论中达成的解决办法。这个妥协有助于争取足够的支持,以确保其批准和采纳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
反联邦党人担心这个宪法将过度集中政府而削减个人的权利与自由。他们试图修订宪法,特别是权利法案,作为批准的条件。联邦党人坚持该文件必须被书面接受或是拒绝。
马萨诸塞州努力批准宪法时遇到了严重对立,两位著名的反联邦党人,约翰·汉考克和塞缪尔·亚当斯,帮助谈判妥协。反联邦党人同意支持宪法的批准,但修正案的拟议文件必须生效。联邦党人同意支持拟议的修正案,特别是权利法案。
根据这一妥协,马萨诸塞在1788年2月6日投票批准宪法。随后五州也跟着投票批准,其中四州跟随马萨诸塞的作法,连同修正案的建议一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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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针对批准美国宪法的争议在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的争论中达成的解决办法:马萨诸塞妥协